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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暑期美國智慧財產法律事務所實習報告
--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作者:王偉仲
政大智財所98
 
2010年碩一升碩二的暑假,我獲選成為政大智慧財產研究所前往美國Finnegan律師事務所的實習生,進行為期兩個多月的實習。在碩一下學期時,該事務所的合夥人John Alison先生更於本所開設「智慧財產訴訟與實務」的課程,除了讓我學習到受用的智慧財產實務觀點,更可以進一步認識這位未來在事務所實習的指導老師(mentor)。
一、       實習單位:
實習單位的英文全名為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中文名稱為「飛翰外國法法律事務所」(以下簡稱Finnegan事務所),是美國一家專注於智慧財產領域的專業法律事務所,在全球各地都有設立分所,例如日本、中國以及台北。根據統計[1],目前Finnegan事務所專業的專利律師人數名列全美第一,可見該事務所在專利申請和訴訟領域在美國是無所能及的。
Finnegan事務所,於196531日由兩位創立者馬克˙飛尼根(Marc Finnegan)和道格拉斯˙翰得森(Douglas Henderson)先生創建,日後事務所之中文名稱,便取自上述兩位先生之姓氏的第一個翻譯中文「飛」與「翰」,而成「飛翰」外國法法律事務所。自本所創立起,即決心定位在智慧財產法(intellectual property law)領域,此領域又包含有著作權、專利,與商標三大領域。另事務所外國名稱又於1968年加入Ford Farabow先生之姓氏,於1969年加入Art Garrett先生之姓氏,最後於1979年加入Don Dunner先生之姓氏後,便形成目前的事務所名稱:Finnegan, Henderson, Farabow, Garrett & Dunner, L.L.P.
二、       實習時間:2010年7月1日至9月9日,共計10
本人係於2010628(台北時間)搭乘大韓航空班機出發,在韓國仁川轉機停留一晚後,隨即於隔日繼續飛往美國華盛頓特區(Washington D.C.),於629(美國東區時間)上午抵達美國維吉尼亞州(Virginia)的達勒斯(Dulles)國際機場。
本人規劃是希望提早一天到美國,除了可以先調整時差,又可以在前往事務所報告之前,先熟悉往返通勤的交通方式,和認識四周環境。於是,在629日時,本人便搭乘當地公車從住家附近的Seven Spring前往最近的College Park地鐵站轉乘地鐵綠線。由於美國的74日為國慶日,當天剛好為星期日,故連假放到隔週星期一,故我星期四報到後,實習兩天至星期五後就放美國國慶假期。回程時,於910(美國東區時間)下午搭乘大韓航空返台,同樣在韓國首爾轉機停留一晚,於912(台北時間)抵達台北桃園國際機場。
三、       實習內容:
(一)行前準備工作
1.                    基礎知識準備
身為Finnegan首位男性實習生,本人很幸運有前面三屆學姐的實習經驗傳承,每位學姐都告知我一些重要注意事項,讓我在當地生活其實並未遇到多大困難。相較於前屆學姐的實習經驗,我這次很幸運地可以進行比較長期的實習,因為所上9月份的大陸參訪活動取消,故事務所這邊願意讓我多實習幾天再返台;又加上這次暑假事務所的John Alison先生在政大智財所開設「智財訴訟管理與策略」,透過六次講座中,我可以事先一睹美國訴訟實務的運作,學習到一些基礎的訴訟策略,讓我前往美國實習時,可以立即銜接上工作,不致產生學習上的困擾;而John Alison先生這次暑假,相較於前幾次暑假,因為不用因公務出差至他國,故較常待在事務所工作,使我在實習上一有問題,即可前往其辦公室和他討論相關問題。
2.                    實習內容溝通
由於美國華盛頓特區貴為美國重要首府,許多重要的政府、金融機構都位居於此,甚至法律機構也都集中在此(例如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以下簡稱CAFC),加上John希望我能多加利用這邊資源學習,故我趁在美國實習這段時間,經常往返CAFC旁聽口頭辯論庭,其中也旁聽到幾個重要的判決;也在DC期間可以額外修習到一些律師公會開設的法律進階課程,讓我得以增進對於智慧財產法之瞭解,同時也增加了我對此領域的興趣。
由於我在台灣就預先想好研究領域,希望趁在美國事務所這段期間,與我的老師John Alison討論我欲研究關於著作權中的衍生著作(Derivative works),以及著作人格權(Moral rights)等議題,研究法律如視覺藝術家權利法案(Visual Artists Rights Act)以及1976年美國著作權法,希冀可進一步作為我未來論文的撰寫的內容。
3.                    旅美生活準備
行前準備主要的問題是安排美國往返機票、轉機住宿、抵達美國的交通方式、美國住宿、通勤交通方式、飲食生活等問題,故在出發前二個月,本人就已經逐步在安排這類事項,以下本人即就自己的經驗和問題逐一分享:
此次旅程搭乘的班機為大韓航空,其價錢相較於同樣的華航或長榮而言是相對便宜、符合我預算的,且服務品質亦讓人滿意。惟此航空公司飛往華盛頓特區的航線皆會在韓國仁川轉機並停留一晚,必須再額外安排住宿旅館,由於韓國仁川國際機場離首爾市區有一段距離,故我選擇在韓國仁川市附近的過境旅館休憩一晚,就近居住在隔日出發也比較方便迅速。很幸運地,該過境旅館有免費接送往返機場的服務,故除了地段便利,往返交通上也無須擔心。
再者,安排美國兩個月的住宿亦是一大困難。由於本人在美國當地無親無故,所以等於是得憑自己查找短期租賃或是學生旅社居住,又美國華盛頓特區的地段房價相當昂貴,居民普遍是選擇居住在郊外,並以平日通勤的方式往返市區。透過網路資源和美國大學的租屋論壇,我在6月底已確定了兩個月的住宿地點:7月份會住在Silver Spring附近的Seven Spring Village8月份則是居住在Rosslyn附近的River Place。居住兩個月心得為,Silver Spring地區離市區有點距離,通勤時間較長,可能會比較辛苦,又交通方式為地鐵換搭公車,往往下班時間過晚,即便地鐵開到半夜12點,但公車只營運到8點左右,造成通勤上的不便。另外,根據師長和學姐的說法,那一地段較多黑人或社經地位低者聚集,在安全的考量上不宜晚上外出。
相較之下,8月份待的公寓Rosslyn地段離市區相當近,只有一條河的距離,地鐵不過5站的距離而已,且當地多是上班族或社經地位高的人居住,故即便是晚上行走於此區,亦不致會有安全上的顧慮。

 

(二)專業智財法律事務所學習
1.      美國Finnegan事務所
(1)    一家人的組織文化
Finnegan事務所最難能可貴的地方在於,每位工作的同仁在此都會強烈感受到如在一個大家庭般工作,身為一家全美知名的IP事務所,所內充斥的不是勾心鬥角和權力鬥爭,而是滿滿的關懷和笑聲。每逢同仁的婚喪喜慶,或重要事件(例如為愛心義賣、週五晚上的義唱表演),所內的信件就會互相寄送祝福和關心,甚至協助籌錢捐款。例如懷孕的同仁,事務所就會寄送祝福和籌備Baby Shower等活動,猶如每一位同仁的事都是整間事務所重視的事情。
而每當有訴訟獲得勝訴判決,公司同仁也會互相寄送恭賀信件,感謝訴訟團隊的盡心盡力,為事務所爭取榮耀。
至於本人,在進入事務所的第一天就受到外國來賓接待員Julie Riegg的熱請款待。她除了包辦了所有我日常工作所需,更是在生活上給予我許多受用的意見和照顧。例如每週幾乎都會代表事務所請包含我在內等幾位外國來賓或訪客,前往餐廳用餐。對於一位外國實習生的我,很容易感受到整個事務所對我的友善和歡迎。
(2) 重視每位員工的成長
Finnegan事務所讓我最印象深刻地方,在於每位員工都受到公司的重視,例如尊重所內不同的族群和語言,又適逢中國熱,事務所每週二和四中午時間,就會邀請來自中國或台灣的律師或實習生來教導其他律師或同仁學習中文,除了可以提升語言能力之外,更可以活絡彼此的感情。
另外,Finnegan事務所也相當鼓勵同仁在職進修,或是提供實習機會。例如在實習的過程中,我不斷地有許多進階學習的課程,只要我想習學習的課程,事務所都會願意出錢讓我進修。而事務所也有和當地大學法學院合作,例如喬治華盛頓大學和喬治城大學,願意提供法學院學生前往事務所實習,擔任實習律師(Student Associate)的身份在事務所內工作,透過半工半讀的方式,除了可以有工作的保證,也不用擔心學費的問題,因為事務所已經全額支付完畢。例如本人在事務所辦公室旁邊,就有一位來自喬治華盛頓大學的Robert Wells,白天在公司擔任實習律師(student associate),晚上則會繼續前往大學修課。
對於外國來賓或客戶,Finnegan亦願意提供外國相關機構一些實習機會,例如日本公司SonyToyotaToshiba公司,每年都會派自己專利部門的人員前往事務所這邊進行2~3年不等的實習。我在事務所就認識了來自日本Sony公司的日賀野聰先生,原本在日本是擔任專利部門的主管,現在於事務所擔任2年的實習員,故經常會和我一同出席各類交流活動,我們彼此也會交換實習的心得,給予彼此鼓勵。
2.      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
在美國實習的第一週,本人主要時間都是在旁聽聯邦巡迴上訴法院(the United States Courts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 簡稱CAFC)的判決,由於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審理的案件,只會在每個月的第一個禮拜進行言詞辯論(oral argument)的程序,通常在每一個審理庭中,會由三位法官聽案,每位法官都可以中途打斷當事人的陳述詢問問題,並由當事人回答。法官提問的地方,通常是案件中較具爭議且值得釐清之處,再由當事人彼此辯論之,過程之精彩可見一斑。
本人係利用7月初期間去CAFC旁聽了四個案件,分別是Atser Research v. Raba-Kistner案、Rutherford Controls v. Vanguard案、Revolution Eyewear v. Aspex Eyewear案,最後的Hyatt v. Kappos案更為en banc案件,亦即針對特別複雜或重要的案件,所有CAFC法官都會列席。此案件主要爭議在於CAFC對美國專利法中新證據提示之限制進一步提出解釋。開庭過程中,全數法官都參與審查,現場座無虛席,除了有來自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實習生、各事務所派來聆聽的律師,以及台灣經濟部跨領域科技管理國際人才培訓計畫(MMOT)的師生學員等等皆前來旁聽這場重要的案件。這件案件除了爭點受到關注,這也是連瑞德(Randall R. Rader)法官首次擔任CAFC主席法官所主持的首場en banc案件,故更是令人期待。
在口頭辯論之後,John趁著難得的機會帶我參觀整個CAFC。外觀而言,很難相信這棟暗紅色的建築裡,竟是美國聯邦巡迴上訴法院。John再介紹CAFC建築時,也會分享他在CAFC擔任首位主席法官(Chief Judge)Howard T. Markey的法律助理(law clerk),從1984到1986共2年的時間。在二樓法庭外面走廊上,擺設著每一位法官的個人畫像,John就會深入地為我介紹每位法官的背景和故事,看著每一幅畫像,看似祥和的法官臉龐下,都藏著許多故事,每位也都宣判許多具劃時代意義的重要判決,故相當引人入勝。John更帶我進入法院二樓的圖書館,他特別介紹給我他最喜歡的閱讀位置在哪,並娓娓道來他在這裡工作的時光;由於John和圖書管理員相當熟識,特地告知對方我是今年的暑期生,未來至此查找資料時可以給予我多些協助。該圖書館藏書相當豐富,例如專利法歷年修訂的版本和條文內容都可以查照到紙本紀錄,真的是值得作研究的地方。
3.      專業課程進修:Finnegan、PRG、DC Bar Association
事務所內每週都會舉辦各式各樣的研討會或教育訓練課程,這時Julie小姐都會邀請參加。例如,我剛到事務所報到時,就受邀參加一個關於「專利優先權和專利衝突」講座,由所內印度籍律師Naveen Modi親自教授,在Naveen律師的解說並提供許多例子下,讓我對於複雜的專利衝突情境,有了更深刻地瞭解。所內其他課程主題還有Recent Trends in Patent DamagesConsiderations on Recent Case LawE-discovery presentation等。
此外,事務所更願意付費讓我去參與DC律師公會所舉辦的智慧財產法相關的研習活動,例如有一堂課「智慧財產權法」,透過3小時的密集課程,分別由三位名師Gary D. KrugmanJanet FriesSteven E. Warner,負責教授商標、著作權和專利的課程,由於時間有限,老師們都會用淺顯的例子說明困難的法律概念。修習這堂課讓我見識到美式教育的活潑和互動,相較於台灣制式教育,這點實在是值得做為借鏡。我更在DC律師公會修習Introduction to Interpreting and Drafting Contracts課程,這堂課老師為知名律師Nicholas G. Karambelas,老師先帶現場每位學習的律師走過基本的概念,便深入提醒要注意的一些契約細節;由於在前往美國實習前,在政大所上已經學習過智慧財產契約的相關課程,故在律師公會的課堂上可以喚起印象,並比較兩堂課的學習內容。
最後,事務所更是推薦我去參加美國Patent Resources Group(簡稱PRG)所舉辦的密集研習課程,我選擇修習一堂美國專利法導讀課程,令我印象深刻是,現場是僅有6位學生的小班教室,而且每位都是具有專業背景的律師、醫師和藥劑師,每位學員因為工作職場都會使用到專利法,故學習動機都很強烈,上課老師也歡迎同學中斷提問。雖然課程名稱看似導讀基礎性質,但由於上課的參與者都會提出專業問題,因此老師都會進一步把課程的難度提升,讓我可以學習到更進階和實務的內容。
4.      著作權相關法律研究:衍生著作
這次在美國事務所實習,和John約定好我希望研究的領域為著作權法中的衍生著作和著作人格權議題。為了開始研究,John先教導我從查找相關資料開始,來源從線上法學資料庫,到所內的圖書館資源,每一項研究方法皆由John本人親自教授我,這讓我相當感謝老師,因為老師貴為事務所重要的合夥人,每天處理不完的訴訟案件、趕不完的期限追趕著,每天都還願意撥出一個空檔時段親自教導我。接著,當我著手進行閱讀手邊的訴訟資料時,每有問題都可以前往John辦公室詢問他本人,他也會願意放下手邊的工作與我討論,瞬間困難的爭點在John深入淺出地解說下,讓我對於著作權有更深刻地瞭解。
除了獨立研究衍生著作之外,事務所還會提供社會所謂公益服務(pro bono),剛好這次有一個案件和我所研究的衍生著作有相關聯,故在John的鼓勵下,我向負責人Margaret A. Esquenet律師毛遂自薦,希望可以幫忙查找資料和協助訴訟。於是,我有了一次難得的機會,實際參與整個訴訟過程,縱使最後未能在實習結束前看到訴訟結果和後續發展,但對我而言,這已經是一次實務和理論結合的最好經驗。
5.      事務所內之交流互動
在事務所內的每週二和週四中午都會有中文讀書會,用意在於教導事務所內外籍律師中文,以及促進所內的台灣和中國律師交流。每次上課都會提供午餐,大家邊吃著中餐邊學習中文,每位前來學習的律師學習的熱忱都令我印象深刻,而且每個中文程度都非常好,讓我發現這些律師平日忙碌於訴訟,還可以撥空學習中文,這種學習精神實在令我相當欽佩。
在教學中文的過程中,發現要使用英文來解釋中文的文法和意義其實是有挑戰的,但為了要讓每個中文字詞深入淺出,我就必須不斷反思中文字詞的意義,才可以順利用英文說明給每位律師聆聽。現場除了我來自台灣之外,尚有其他數位來自中國的律師,每位英文流利,講起中文則自信而鏗鏘有力。記得一次所有教中文的老師都因公務而無法出席,於是教中文的重責大任就交到我身上,這對我來說是全新的挑戰,讓我可以有機會在所有外籍律師面前獨當一面教導,用英文傳授中文字詞裡的奧妙,實在是一次難得的經驗。
(三)美國生活體驗
1.      Finnegan事務所安排的活動
事務所常會為實習生或國際來賓舉辦一些小型聚餐活動,讓大家有機會認識和交流。在所內,Julie小姐每週都會邀請我一同和Sony公司的實習員共進午餐。由於Sony公司的實習員皆來自日本且和我差不多是同時間到事務所實習,故我們聚在一起都會彼此分享心得,也會討論生活上遇到的問題,並給予有用的意見。
事務所在812日更是邀請我參與了一次盛大的聯誼晚會,此場聯誼活動舉辦人為其他事務所George W. Lewis律師,他熱情邀請各大DC事務所的律師、實習生,甚至DC內的政府機關人員前來交流。現場貴賓滿座,例如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局長David J. Kappos。我把握機會學習和每一位專業前輩交流,並交換名片,除了鼓勵自己站出去行銷自己,更是一次難得的機會讓世界認識來自台灣政大智財所的學生。例如我也與美國專利商標局局長Kappos先生交流談天,他本人非常斯文有禮,熱情地邀請我們這些在校生,有機會一定要至專利商標局實習,因為他肯定我們這些學生的學習能力和素質,期待我們可以為專利商標局帶來新活力。這次晚會,讓我發現其實社交能力是歐美國家所重視的一項能力,在每次的談話中要思考如何與他人開啟話題、推薦自己、聆聽並給予對方回應、如何妥適結束話題等等,在一次實際的演練下,我認為自己成長不少,英語口語表達能力也增進不少。
2.      體驗美國生活
這次真正在美國獨自生活兩個多月的期間,我感覺自己獨立和成長不少,對於美國生活也有更深刻的認識。美國上班時間相當早,大約67點就有上班族開始通勤了,所以地鐵站或公車站都已經充滿了人潮。可能美國華盛頓特區為政經重鎮,往往是許多上班族上班的地方,故上班族都會穿著正式西裝或套裝搭乘交通工具。觀察上班族另外發現,美國人其實非常注重養身,例如女性上班族上班路途上鮮少會像台灣女性直接踩著高跟鞋上班,他們寧願手拿高跟鞋、腳踩運動鞋上班,因為他們重視的是健康更勝於外表。到事務所會發現,其實大家上班時間不固定,往往我到事務所後,其他同仁才姍姍來遲地進來事務所上班,而且還可以愉快地前往員工餐廳購買早午餐並在走廊上閒話家常,這些都令我大開眼界,因為我知道在台灣企業,這種情景是絕對不可能發生的。至於下班時間,美國員工是堅決不加班的,因為他們非常重視家庭生活,寧願早起到公司上班,也不願犧牲家庭生活晚飯聚餐時光在公司裡加班,因此所內往往在下午5點後就人去樓空,從5點開始就開始湧現下班人潮了。
相較於前幾屆,本人這次實習非常幸運地受邀前往John的家參觀。趁著一個星期日的下午時光,我來到老師家參觀。當天簡直是老師的大家庭聚餐,現場除了John一家五口(師母和另外3位子女),老師的父母親、弟弟都也前來參與,每位成員看到我都熱情地和我打招呼,好奇地詢問我一些問題,從中可以感受到他們對你的友善和好感。從老師的家庭可以瞭解到美國現代家庭的相處模式,年長的父母親仍不願和子女居住,仍然願意選擇有自己的居住空間而只是趁假日有空才一起聚餐聊天;年輕的子女上了大學後都紛紛想搬出家中求學,學習獨立自主的能力。
四、       實習心得
這次兩個多月實習下來,我首先要非常感謝我的實習導師John Alison先生,從他身上你可以看到他對人的無私奉獻和真誠,臉上總是露出一抹微笑,不論是對於長輩或晚輩,尊敬和幽默都是少不了的,這些待人處事的學問都是我這次受用不盡的課程。對待我,他像是朋友也像是父親,願意花時間聆聽我的疑慮和心得,解決我所有遇到的困難。
再者,我更要感謝政大智財所的所有大家長,從劉前所長、馮震宇所長到陳桂恆老師,每位都在美國對我照顧有加,馮所長更是花時間從台灣飛往美國來關心我實習的狀況,心裡只有萬分感謝。還要感謝實習前的所有申報和申請作業,都是由所上的呂秋玲助理協助我,我才得以完成一趟順利的實習之旅。這次的Finnegan事務所實習機會,都是仰賴政大智財所和該所長期累積下來的關係成果,所以實習過程中我都是充滿感恩。
在海外實習,語言絕對是自己的一大工具,必須憑藉著英語解決你所有日常生活的一切問題,例如該如何店員退換貨?力爭自己的權利?如何擺脫難纏的推銷員?如何開口問路?實習下來仍是發現外語的重要性,唯有不斷精進自己的語言能力,才得以在世界上與外國人競爭。

 

五、       建議
(一)       給予所上
首先,由於智慧財產法這領域是必須和國際接軌,故國際性課程的開設是多多益善,在前往實習之前,我所修習的國際性課程都相當受用,到了事務所實習後,才發現每堂課都非常受用。故在此建議所上,可以利用所上關係廣邀國際學者來所上開課,開課方式不見得要長期課程,可以是以短期講座性質,讓外籍教授密集上完課程即可。
再者,希望所上可以提前替要前往海外實習的同學,舉辦一次傳承的說明會,例如邀請曾前往該機構實習的歷屆學長姐,一同來分享經驗,教導學弟妹一些經驗。因為這次實習經驗,在出發前面對未知的實習地點,打從食衣住行皆須自行打點,或是親自一一詢問每屆學長姐的實習經驗;雖然說這是學生分內應處理的事情,但若能以所上名義邀情學長姐回到所上一起分享,將可預期會創造更多效果。
(二)       給學弟妹
英文的重要性在海外實習是不容忽視的,故在前往實習前,務必把握時間練習英語能力。建議學弟妹在校期間除了可以勤練英語,更可以把握許多課程和國際研討會機會增進語言能力。例如在我出國前,我就讓自己多修習所上開授的外語授課課程,例如「美國專利實務」、「智財訴訟管理與策略」、「比較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法」,上述課程我都擔任課代,於是就有機會和外籍老師交談;此外,所上經常舉辦國際研討會,屆時在場擔任接待人員亦可以訓練自己英語口說的反應能力。
另外提醒學弟妹,在海外實習當然不能光看好的一面,一些安全事情還是要事先預防或臨機處理。例如這次實習下班晚歸時,在地鐵同車廂遇上黑人打群架事件,之後此事件也上報紙,可見對於美國DC的嚴重性。當時我告訴自己要冷靜應對,待地鐵到最近的一站時便趕緊下車,預防後續發生危險。再者,走在美國路上,雖然人行道皆看似寬敞,但盡量還是選擇人多的區域行走,或遇到前方來人不對勁時,亦需自動遠離,切忌魯莽和其相會。


[1] Averyindex, Top 100 Patent Firms, http://www.averyindex.com/top_patent_firms.php, last visited October 20,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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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暑期美國法律事務所實習報告
 
一、實習單位:Wang, Hartman, Gibbs & Cauley L.L.P
二、實習期間:2010-07-19 ~ 2010-09-10
三、實習學生:黃如妤
四、實習動機與預期目標
越來越多的企業感嘆台灣大學生不好用、即戰力過低、經驗不足等等,而高學歷失業人數節節升高;企業卻不斷釋出徵人訊息,只因為它門找不到可用之人力,人才的供需似乎失去了平衡……。台灣的大學教育不知道企業需要何種人才,學生也不知道產業界實務運作機制為何,更不知道擁有哪些特質的人才才是企業界所需?兩個點對彼此的資訊透明度不足,導致了現況存在。
我,在智財所的半年多以來,不斷從老師、演講者、各知名科技大公司法務長口中被告誡:「英文很重要!!!!!!!」。即使在大學時期早已明瞭英文的重要性,然而,當這些建言從該領域中最高成就之族群的口中說出時,其對你產生的影響效力是無法形容的。自身英文在理工科系的學生當中尚稱不錯,但是卻在與自己高中實力一樣的水準中停滯多年,甚至退步。因此,從最基本的出發點來說,我希望可以透過此次機會將英文水準提升至可以與外國老師對答如流的程度,這是對自己的期許,相信也是所上對我們學生的期待。
美國,是目前智慧財產相關訴訟最多的市場,也是訴訟金額最大的地方,也就是代表若考慮未來從事與智慧財產相關的工作,不管是專利訴訟、智財交易、智財管理等等,美國經驗將會對自己有莫大的幫助;加WHGC是一間具有一定規模的事務所,其擁有不少豐富經驗的律師群們,勢必可以從它們身上學到許多課本上沒有的「智慧」。另外,文化交流也是另一個強烈動機,去年的暑假八月,我隨同清華大學的夥伴們一同前往東非坦尚尼亞提供資訊志工的服務,在那與當地老師、學生、一般人民相處感受到許多不一樣的文化衝擊,需要你自身體驗並且小心觀察;在許多人刻板印象中,非州是個十分落後的地方,疾病蔓延、飢餓、貧窮等等,但是當自己真正身處於當地時,會發現「落後」、「貧窮」、「疾病」、「飢餓」這些形容詞是經過比較後才出現的字眼,也就是說對當地人而言,這就是他們的生活方式,它們不知道外面的世界到底是如何地進步,所以他們十分樂天、知足。我從那趟服務旅程中,開始學會從很多不同角度去看事物,重新去評斷事情的好與壞。因此,文化交流與衝擊是另一項極度吸引我前往國外實習的誘因。
最後,即使自己在智慧財產權相關領域仍屬新手,但仍希望可以透過此次在WHGC實習的經驗,來應證將過去課本上的所學,並期許若有機會得以貢獻過去於工工領域的所學,或是透過實際上在事務所工作的觀察,找出工工與智財或法律之間的連結點,找出在未來適合自己走的路。
五、 
實習生活
(一)、      實習前準備工作
還記得當初確定是自己去美國西岸WHGC事務所實習時,開心,似乎持續不久。怎們說呢?可能是因為自己害怕在美國未知的生活吧!不同的語言、不同的民族、不同的文化,讓第一次去美國的自己著實緊張擔心了起來。加上,非法律系背景的我,要去律師事務所實習,深深地害怕無法勝任律師交代的工作。這樣的心情,就一直持續著....
1.           美國簽證篇
因為第一次前往美國,簽證問題是最優先處理的,如果沒有成功拿到美簽,幾乎是不可能在七月份前往美國實習了,所以當時在準備申請美簽的過程中,我充滿了焦慮。申請文件中不小心地填了一些錯誤的資訊,導致十分害怕在面試時會被拆穿,導致失敗,焦躁的心情難以言喻。特別是,旅行社的承辦人員告訴我,如果沒有成功拿到美簽,就不會願意幫我買機票,因為我無法前往美國的風險過大。
2.           機票篇
距離暑假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除了美簽之外,舉凡住宿、交通及機票都是令人頭痛的。由於今年較晚確定前往WHGC實習的同學名單,導致在五月多時要購買七月中的便宜機票是非常困難的。而我透過旅行社的幫忙,終於找到了還是十分昂貴但相對於其他航空公司來說較為便宜的菲律賓航空公司的機票。
3.           住宿篇
由於在美國並沒有認識的親戚在那,所以只好像去年前往實習的學姐求救,他建議我到一個craiglist網站尋找短期暑假住宿,不過十分昂貴的租金讓我剛開始十分難以接受,當地平均租金為600左右,要找到月租600以下是一件十分困難的事情,且多不包含傢俱與網路。從開始找尋住宿地點後一個禮拜,時間的緊迫性讓我開始一有空閒時間即瘋狂Google,一有機會立即寄信問對方是否可以提供協助,很幸運的我找到了我的房東,而他門是已經在美國待了快10年的台灣人,一對夫妻與一隻極度帥氣的狗兒子哈士奇。巧合的是,我的房東竟然認識WHGC的合夥人夫婦,原來是幾年前房東所待的科技公司曾經在美國打過專利訴訟,而當時就是委託WHGC幫忙處理訴訟相關的糾紛。世界,真的很小。
 
 
4.           交通篇
在加州,沒有車等於沒有腳,也就是行動力近乎零,因其大眾捷運系統十分不普及。因此建議明年要前往WHGC的學弟妹,可能再找尋住宿地點時,也要思考一下交通問題,即使在台灣已經開過車一段時間,或許可以在台灣更換國際駕照,到了當地再租車,不過 
據我所知,這邊租車十分昂貴且當地人開車速度叫台灣快上許多,因此,請有此打算的學弟妹們可能要多加考量。另外,如果希望於假日時出門到較遠的地方,可能會需要搭火車或是地鐵,則必須要事先查詢要搭哪種的火車,如Amtrak或是Metro link等等,其中Google Map是很方便且實用的工具,可以幫助想要到處走走的你到達任何地方,不管是自行開車還是搭大眾捷運運輸系統。不過,記得在出門前,事前的準備功課都必須做足,如此一來,在當地的生活才可以較為輕鬆。
5.           飲食篇
由於當地物價昂貴,在餐廳或是一般的簡餐店,動輒7元美金以上,因此,我個人事前即打算早餐吃麵包,中午吃事務所樓下的三民治,晚餐則是去超市買食物或是水果的方式來打發每天的三餐,或許有點刻苦,不過這樣的生活費開銷才不會過於驚人。而去年的學姐則是帶了小規格的大同電鍋,自己動手煮東西或是做美食。不過,當初我並沒有打算要自己弄食物來吃,因此,多以麵包或是水果,偶而速食餐廳來簡單地解決吃東西的問題。
其實,儘管事前可以多蒐集資訊也作足了準備,但到了當地,仍有許多突發狀況,必須隨時保持著警戒心與快速反應的能力,或許加州當地亞洲人與華人比例不算少,當地美國人對待外國人的態度也是十分友好,但仍需要注意自身安全,保護自己。
(二)、      實習單位簡介
美國 WHGC環球科技律師事務所(WHGC)自成立之日起,即採取立足美國本土,服務全球客戶的發展策略。尤其在知識.權領域,除了自身具備的法律專業優勢外,WHGC的律師還同時擁有 IEEE等會員資格,是活躍在電腦、電子、生化等領域的專家,能夠.客戶提供全方位的服務與策略建議。.順應企業國際化發展的需要,WHGC更是國際商務仲裁委員會(The International Court of Arbitration of 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的會員之一。WHGC積極推動企業--尤其是新興市場中的企業--提高智慧財.權戰略意識,進行智

慧財.權規劃,挖掘智慧財.權的商業價值,以便讓智慧財權這項特殊的資..企業帶來充分的效益。
除專業領域的有機融合外,WHGC團隊還能夠流利地用中文、英文、韓文、西班牙文、塔加拉語以及印度/巴基斯坦語等多國語言與客戶溝通,並深刻理解不同文化背景和法律制度間的差異,從而得以.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國際客戶搭起一座跨國的橋梁。WHGC在北美洲和亞洲許多地區都設有分支機構。 WHGC致力於充當橋梁,雙向地幫助企業克服 "水土不服"帶來的諸多問題,並且藉由北京、上海、台北與美國等地的分支機構,以全方位的服務實現無時差、無國界的本土化援助。WHGC在智慧財權領域的服務範圍包括:專利、商標、服務標誌、著作權和商業秘密的註冊申請和訴訟;跨國金融及交易中的智慧財權問題;337調查;反壟斷等等族繁不及備載,舉凡 HTCSprint等都是其客戶。
(三)、      實習內容
因為今年寒假時我參與了一個由時代基金會所舉辦的YEF( Young Entrepreneurs of the Future) 創業比賽,導致前往美國暑期實習的期間往後延了兩個多禮拜,不過十分感謝WHGC願意體諒我,讓我晚點過去實習。謝謝,
WHGC有許多辦公室,如北加州、南加州、英國倫敦、北京、台北等等,而我則是前往南加州Newport Beach 的辦公室進行為期八個禮拜的實習生活。該辦公室除了一般民事訴訟的律師之外,還有專利律師、專利代理人與其助手(paralegal)。今年暑假另外有3名實習生,一個是Berkley 商學院大二的學生Kevin、另一個是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院碩一生Joseph,再來就是我。一般而言,這裡的實習生並沒有特定自己的”指導律師”(mentor),而得到工作的方式有兩種:1.主動與律師連繫,要求工作;2.被動等待律師交派工作;而我,多採用第一種方式,因為本身非法律背景,所以對方律師並不是十分清楚我的能力底線為何,因此,大多時間是自己去敲律師的門,問其是否有工作是我可以替對方完成的,並且與律師一同討論系爭的案件內容,而我該如何協助對方等等。然而,因英文能力不甚理想,導致有時候律師說話速度過快時我會無法完全理解它所交代的工作內容,因此,有時候會發生完成的工作並不符合律師的期待的狀況,而被律師認為是沒有效率的。
在實習過程中,從許多不同律師那獲得了各式各樣的工作,包含:
1.           Patent Research 這算是此次實習所接到的第一份工作吧!針對客戶所要研發的產品先進行先前技術的專利檢索工作,並且確認每一個專利目前的狀態,列成清單且將專利印出來給律師參考;另外,還有針對客戶的競爭對手在某一領域的專利進行檢索,並重覆確認該專利的最新狀態,此外,將眾多專利印出來給客戶參考。
2.           
Legal research :此次實習中,曾利用Westlaw檢索與民事訴訟、專利訴訟相關的判決,找出有用的參考依據,讓律師得以根據該判決來主張我方的抗辯。其中,律師會與我一起討論該案件,並且問我的想法為何,找出之判決是否真的得以支持我方的立場等等,此一來一往間,我學到了許多。
3.           Motion for Summary Judgments 分析:這是一個很普遍且對於專利訴訟而言十分重要的motion,如果該motion寫的精彩,則對方會十分快速地主動與我方接觸並要求和解,此時,情況會對於我方來說是利多的。因此,律師給我看幾份其他法律事務所所寫的Motion,要我閱讀完之後去分析為何該Motion會被法官所同意,其優缺點為何,而我方可以從何下手來撰寫該Motion
4.           給法官的報告書 (CMC):該案件一個CMC (Case Management Conference的案件,因為該案牽涉到太多的原被告與關係人,因此,法官要求兩方律師需一同完成一份報告書,將事實狀況清楚解釋給法官知曉。而我,了解該案的事實狀況之後,負責蒐集個律師的答案以完成該報告。
5.           撰寫給客戶的信件:該案為一專利侵權的訴訟,原告為台灣公司,被告為美國公司。該案件目前進行到discovery階段,被告要求台灣公司提供許多文件或是在Markman Hearing之後,WHGC必須和台灣公司說明目前的狀況,或是遇到的問題,許多相關的文件皆為英文撰寫,因此,在我閱讀完該案的起訴書、對照的抗辯書及系爭專利內容以了解整個案情,之後我負責將某些文件翻成中文或是用中文撰寫給台灣公司的信件,跟他們解釋目前案件的進展;另外,還有另一案件,我在了解案情與取得相關資訊之後,負責草擬給對方律師的信件,以說明我方的回應。
6.           閱讀complaints 了解案件事實:因為跟許多律師要了不同類型的工作,而這些工作分別為不同的案件,因此,大多時間我皆需要去閱讀該案的起訴書並且與律師討論後,才得以了解該案事情狀況。
7.           閱讀 settlement 的契約:有一案件進入了和解狀態,所以要開始草擬和解書,而律師就將已草擬好的和解書給我閱讀,並與我一起討論和解內容,或是我提出我認為看不懂的地方與指出和解書內錯誤的部分。
8.           翻譯(英à中)
(1).       WHGC 即將出版書籍:WHGC自己撰寫了一本有關於美國專利訴訟的書籍,我於實習期間利用空閒的時間幫忙將書翻譯成繁體中文,順便可以從翻譯的過程中學習到美國專利訴訟相關的細節內容。
(2).       
專利技術文件:WHGC內有專門的專利代理人,負責幫忙撰寫專利與其申請書,其中,該案件為替中國的公司申請美國專利,但對方卻以中文的方式來回答申請人所提出的與技術相關的問題,導致專利申請人十分困擾,因此,請我幫忙翻譯該信件的內容以協助專利申請人。
(3).       離婚判決書:該案件為雙方當事人在美國打完離婚官司之後,希望以該美國判決拿回台灣,以辦理離婚手續。因此,我必須將該英文判決翻譯成中文,並且所有格式、用語等皆必須與原稿相同。
(4).       Request for production document 翻譯及確認:在discovery階段,對方會要求我方提供所有與案件相關的文件,會有一份Request for production document,而我負責將之翻譯成中文,提供給我方的台灣客戶閱讀,並協助其對照是否有遺漏的文件尚未提供給對方。
(5).       Discovery 文件:一些由台灣客戶所撰寫的文件多為中文,我需要將之先翻譯成英文提供給WHGC的律師,由其再作進一步地修改。
9.           discovery的文件:幫忙閱讀對方所提供的文件,以找出對我方有利的證據,然而,該如何在十幾萬份的文件中找到寶,實在是一件累人的事情。
10.        到客戶家拜訪:有一案件,WHGC的策略是希望利用媒體的力量去幫忙該案件的進行,而碰巧的是當事人是中國人,而我會說中文,因此,Joseph 就邀請我一同前往該客戶家中,與當事人還有當地媒體見面,看看是否可以從當是人那取得一些有用資訊,畢竟中文對我來說較為簡單。而我對於該案件的事實內容也是十分的了解。
整體觀之,律師們很願意分派工作給我,而我也很願意向他們學習。在與他們一起討論案情時,我可以放肆地提出我所有的困惑與不懂的地方,他們十分願意教導我,分析解釋給我聽,讓我覺得十分地感動,很謝謝他們這段實習期間的照顧!
此外,另一個法學院的實習生Joseph,他算是在我實習期間與我近乎形影不離的人了。他是一個能力非常強的學生,對於法律的Sense是非常的好,因此,理所當然,他的表現是十分傑出的,而且律師們會不斷地主動給與他許多工作;相對於我,沒有太多的法律素養,導致我能參與的工作內容不如他那樣的廣泛與深度。不過,即使Joseph十分地忙碌,他還是會常常協助我處理一些我較不上手的事情,如legal search,不僅要會使用Westlaw之外,更需要的是快速有效率地閱讀判決,以找到律師在訴訟上可以參考的依據。此時,他會一步一步地教導我念美國判決,告訴我如何有效率的閱讀。之後,當我似乎找到有用的資料時,我會先與他討論以確定該判決是否支持我方的立場,確定之後才會將legal research的結果遞交給律師。簡單地說,Joseph對於我在當地的實習過程中,幫助了我很多,真的很感謝他。

當然,與事務所助理們 (paralegal) 之間的相處十分愉快,工作之餘,我們還會一起討論文化差異的議題,如歐美的男生與亞洲男生喜歡的女生類型差異為何?歐美女生的個性較為獨立。或是亞洲女生崇尚骨感,而歐美的女生與男生會認為有一點肉、有曲線的女生較具吸引力等等……許多它們會認為不可置信的一些文化差異。這樣的交流過程,真的是十分有趣。順道一提,事務所的茶水間幾乎天天都存在著誘人的食物,另人無法抗拒啊!!謝謝WHGC提供這樣一個舒適的實習環境,讓我在這實習期間感受到備受禮遇的感覺。
(四)、      當地日常生活與體驗
1.           飲食
如同前面準備工作所述,多為簡單解決吃飯的問題,不需要天天美食,因為必須避免生活費超過預算。但我仍會在周末時出去吃點美食來犒賞自己。
2.           住宿
在美國生活,最先要感謝的是我在那的房東,他們不僅以相對便宜的租金來提供我住宿之外,假日也常常帶我出去逛街、吃美食等等,還有幫我處理周末出去玩的事宜,或是提供我有用的資訊。每天下班之後,還可以與他們一起出去溜狗,一起看電視聊天,他門就像是我的家人一樣,那樣的對我好、照顧我。
3.           交通
每天上班需要搭上40分鐘的公車加上半小時的走路,交通問題是我在當地最無法靠自己解決的事情,幸好事務所的實習生Joseph願意與我約定在下公車的地方繞過來接我去公司;下班之後,公司也請一個與我住在附近的ABC華裔律師順道接送我回家。這兩個月的實習上班生活,真的很感謝他們。
4.           玩樂
WHGC的台灣律師或是Joseph會在周末的時候,帶我去加州海邊走走,順道去LA知名的餐廳吃美食,甚至約我一同去美國當地夜店跳舞等等,這真的是很令人覺得不可思議呢!!除此之外,我秉持著難得到了美國,絕對不能浪費一分一秒在睡覺或是無意義的事情,所以我把握任何可以出去旅遊的時間與機會,如Las Vegas, San Diego, LA等等,即使我是一個人出遊,搭著Amtrak到處走走,因為在當下,我只想盡情享受加州。
(五)、      
實習感想
這是我第一次到美國,也是第一次一個人到國外,許多未知的事情等著我,心中的擔心無法用言語來形容。但是,能夠得到這個機會到WHGC實習,真的是很難得,我想好好地把握,而且做到最好,不能丟政大智財所的臉。我想,即使內心惶恐,但我仍要相信自己是可以做的到。
首先,先感謝政大智財所與WHGC,謝謝你們能夠提供如此寶貴的機會給所上的學生,不知道有多少的朋友都說非常地羨慕我可以到國外企業實習。真的,很感謝!另外,所上的助理們也辛苦了,謝謝你們居中的協調與幫忙,才可以讓我們可以順利地前往實習單位實習。而WHGC的老闆、合夥人、律師、助理等等,謝謝他們這一段期間對我的照顧,即使回來了快一個月,我仍然很想念在那的日子。另外,也要感謝馮所長,在暑假期間拜訪了WHGC,順道關心我在這的生活您的出現對於我在那最後幾個禮拜的實習生活有了安定的效果,而且在老師離開時,還告訴我Enjoy the rest of life here!!,真的很感動,除了感謝之外,真的不知道還能跟您說什麼。
這兩個月在美國的實習生活,我感受、體驗到很多,也學習了很多,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都有一些感想:
1.           工作
(1).       語文能力的重要性,不論是英文或是日文
在工作時,因為英文能力不足導致有時在與律師溝通或是其交代工作給我時,會無法正確接收到對方想要傳達的訊息,因此,可能做事效率會大打折扣;加以,在溝通過程中,常常需要快速反應,表達自己的想法或是疑問,所以,此時英文的好壞對於你在實習過程中的工作表現來說是非常重要的。有效率的工作,是必須清楚接收到律師指派的工作,且正確無誤的將工作成果回饋給對方。除了溝通部分,資料檢索與法學文章的閱讀速度也會影響你在法律事務所實習的表現。此外,日常生活中,欲到的人來自世界各國,此時,英文是彼此唯一的溝通工具,彼此可以相互交流的工具,在當下,會發現原來有共同的語言可以來彼此交流,分享彼此的生活等,是一件真的很幸福的事情。
語言能力,並不只限定在英文,在智慧財產權的領域中,日文也是一個十分重要的能力,舉例而言,日本是高科技大國,近乎所有國際知名科技大廠皆會在日本申請專利,實習過程中,WHGC的專利律師看不懂日文,當時,我所想到的是如果當初我在大學實習有認真繼續將日文學好,或許,我在WHGC實習的價值又多了一些。
簡而言之,語言只是一種工具,它可以讓你了解他人的想法,並且學習新知識。
(2).       能力與態度決定一切
非法律背景的我,不知道能夠替WHGC貢獻什麼樣的價值,因此,我十分積極主動的與律師接洽,希望其可以下放一些工作給我,即使可能我不熟悉該如何做到最好,但我願意嘗試,這樣的態度,使得許多律師也會願意教導我如何完成這項任務;殘酷地說,律師們喜歡主動給與Joseph工作,因為他是外國人,英文是他的母語,不僅溝通起來方便多了,加以他法律的背景,律師們不用花費額外的時間來教導他;相對來說,我則十分不好用,雖然有點沮喪,但這是很殘酷的事實,所以我用好的態度去彌補我較弱的一環。

不要害怕,因為當我們還是學生的時候,能問就要趕快問,不然等到你把東西交出去,才發現自己做的不是上司要的東西時,造成的傷害才是最大的。
(3).       模擬法庭超實用
碩士班一年級下學期,我曾旁聽「美國專利訴訟實務」這門課,課程內容安排的了「模擬法庭」,當然課堂上老師清楚地介紹美國專利訴訟制度,專利訴訟如何進行,接著同學們開始準備模擬法庭,念熟系爭專利內容、分析專利申請範圍、擬定訴訟策略及撰寫jury verdict form等等,每個環節不能省略,也不能馬虎。因此,在當時我已熟習了美國的訴訟制度,所以到WHGC實習時,我對於許多工作上的內容並不陌生,讓我得以快速地進入狀況。
2.           生活
(1).       凡事靠自己
近乎所有得事前準備工作,都是得靠自己去網路上蒐尋相關內容,或是詢問學長姐們的經驗。如美國簽證的申請、住宿地點的選擇及該透過哪些管道去找住宿的地方、該帶多少美金到當地呢?哪些地方值得一遊?如果在當地欲到了困難,該怎們辦?可以向誰求就等等。許多的問號,都是需要靠自己去找出答案的。雖然準備起來,很累,很麻煩,但我學到了很多,在未來也可以幫助許多人。
(2).       不一樣的生活方式
在台灣,下課、下班之後,我們的行程滿滿滿,不論是唱歌、逛街、與朋友聚餐甚至是喝酒,是非常多采多姿的下班生活,但是,在美國平常日的晚上,是貢獻給家庭的,當時,覺得很不可思議,他門只有在周末才會一群人相約去海邊曬太陽、玩沙灘排球,晚上則是去bar喝酒或是夜店跳舞等等,這樣的生活態度是十分慵懶放鬆的。我喜歡這樣的生活方式,慢慢的。不似台灣的快步伐。
外國人,喜歡及時行樂,款待自己,所以無法存錢,但他們的生活很精彩且愉悅;相對地,他們認為亞洲人就是一直存錢,都不懂的享受生活。這就是一種所謂的文化差異吧。
(3).       國際化程度
周末,有時會一個人出遊,常常遇到友善的外國人跟我攀談,不過常常被誤認為是日本女生。我抱持著對方可能不知道台灣在哪裡的害怕受傷害的心情告訴他們我是台灣人,驚訝地是,近乎所有人都知道台灣在哪裡,台北在哪裡,我心中的感動真的無法言喻,原來,台灣的國際能見度並不如我們自己認為的那樣低落,甚至還有許多外國人迷戀亞洲文化,想要前往中國與台灣旅行。只是,慚愧的是,我們經常會不知道對方的國家在哪,或是對於對方國家認識不深,這樣,有失禮貌。我想,台灣的學生包括我,在國際觀上可能還需要再多加強吧!

這兩個月,除了讓我停不下來的In & Out速食之外,加州舒適的氣候、陽光、海灘,還有美麗的人們等都是讓我到現在還沒有辦法完全走出這個美國夢。這個夢,真的很美。WHGC的所有人還有我親愛的房東們,真的很想念他們呢!因為,這個回憶真的很美,讓我想要盡其可能地回到那,碩三延畢一年當交換學生的想法隨之而起。
當我大三時,曾出現過出國念書的念頭,連TOEFL iBT都已經考了,但因為後來家裡的經濟因素與自身意志的不確定而打消了該念頭,如今,兩個月的美國實習生活,又將我當初到國外念書的渴望挖掘了出來。想出去念書,想出去生活,即使可能需要冒著與家人大吵一架的風險,我還是想出去看一看。在美國時,和所上的一位已在工作的同學錢睿宏博士聊天,他鼓勵我有機會出去念書就要把握機會,現在的投資成本相較於未來再出去來說,絕對是最低的,請記得多多善用學校所能夠給我們的資源。他的一番話讓我想起了當初在LA 的聯合火車站時遇上的一個成就非凡的顧問,他也告訴我,如果想來這裡(美國),就要好好地努力,努力抓住可能的機會;在飛回台灣的飛機上,也遇到另一個的顧問,他告訴我機會是自己去抓住的(grasp),而不是等待它來找你的,還有,沒有什麼是你做不到的,只是你願不願意努力的問題罷了。所以,現在,我更加確信出去當交換學生的念頭了。
用一句簡單的話,來總結這趟旅程:「滿載而歸」,不論是心靈上的或是物質上的。謝謝在這趟旅程中,所以曾經幫助我支持我的人,謝謝你們。然後,給我自己一句話:「努力、把握機會、來美國實現夢想:)過自己要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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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實習動機

     到目前為止,學校的教育幾乎都是比”put-in”的能力,看誰的學習能力強,較不重視”put-out”的能力,但以後在職場上,大家無暇去觀察你肚子有多少墨水,懂多少東西,能不能及時將所知學以致用才是決勝關鍵。或許自認自己有10分的實力,但是若表現出來只有5分,那你就只有5分的價值。所以我認為訓練自己”put-out”的能力是很重要的!希望能透過暑期實習的機會發揮自己所學,發掘自己的工作價值及潛力,並觀察事務所傑出領導人及優秀職員的做事方法、態度,提升自己未來就業的產能。
    另一方面,大陸在各方面的經濟實力及成長速度都不容小覷,鄰近大陸的台灣,勢必要想辦法融入這塊市場。以知識產權領域而言,北京應該是目前大陸發展最成熟的地區,若能進入北京知名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實習,相信從”做中學”將是一個瞭解大陸智財實務最好的方法。
    或許兩岸人民在文化價值上並不盡相同,但相較於其他歐美人士,台灣人挾帶著同文同種的先天優勢,應該能在短期內適應大陸的文化並融入當地的生活,故希望今年暑假能有機會到事務所實習。期待實習期間除了能對商標代理業務流程有一個完整的了解外,對大陸知識產權實務有更完整的認識。
    故當初去實習的理由很單純,希望了解對大陸目前知識產權發展現況有整體性了解,並親自參與大陸知識產權實務運作,由於我申請的實習公司單位是商標部,則期待可瞭解中國商標申請審議流程。並對兩岸人民的價值及生活方式有更深切的認識。
 
二、 實習單位【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介紹
(一)   大陸知識產權事務所排名概況介紹
根據2010年5月10日MIP(Manag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雜誌公佈2009年中國智慧財產權代理公司(專利/商標/版權)在各業務項目的排名,由於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主要的業務是在專利、商標類別,就該業務的排名簡單列表如下,了解康信知識產權事務所在中國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影響力並不小,整體排名約在中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第5~10名間:
1.    專利業務
第一集團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團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團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安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第四集團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團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雷曼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2.    專利訴訟
第一集團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團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團
铸成律师事务所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集團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所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公司
第五集團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亿思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雷曼律师事务所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天昊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商標業務
第一集團 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團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團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四集團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金阙律师事务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雷曼律师事务所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五集團
北京邦信阳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4.    商標訴訟
第一集團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柳沈律师事务所
第二集團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康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集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第三集團
北京三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铸成律师事务所
中国商标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万慧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四集團
北京正理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北京德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方达律师事务所
金阙律师事务所
英特普罗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雷曼律师事务所
第五集團
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邦信阳律师事务所
上海恒方知识产权咨询有限公司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
北京金信立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    【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介紹
1.          

 

公司組織架構介紹

 2.          公司的特色

    進入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實習就像是進入一家新公司工作,我每天在處理例行事務之餘,並刻意地觀察這家事務所的管理體制,雖然我這兩個月僅待在商標部實習,但我相信從公司共同的一些行政管理、作業流程制度、同事的素質及組織氣氛,這些小地方可以看出一家公司是否有成長的潛力,是否值得投資自己的青春在這裡奮鬥幾年(假裝自己是一名新進員工的心態),我簡單就自己對公司的觀察整理幾個特色如下:
(1)       企業化經營管理
    最讓我佩服的是康信雖然是一家知識產權的代理事務所,但其總經理余剛先生是用國際企業的管理方式在經營公司,而不同於台灣傳統專利商標代理事務所的經營模式。我認為這是康信事務所組織規模高達二百多人,但其管理制度依然謹然有序,業績穩定成長的主要原因。目前康信公司組織採功能性編組,階層少,各階層單位主管的管理幅度大,組織架構偏向扁平式組織,但我發現近期公司似乎面臨組織變革的轉型階段,故不排除該公司組織管理制度短期內會產生劇烈變動。康信的最大特色是將公司內部的行政事務、業務內容流程化、系統化、電子化,使得單位主管最主要的工作就是單純地領導管理,確立部門目標,了解員工的工作進度,並予以督促,不需要耗費不必要的時間在傳承工作經驗、教導業務內容及瑣碎的行政庶務。
(2)    內外網分離 
    康信公司電腦採內外網分離,這是讓我最困擾,也最吃驚的資訊安全管理制度,對公司的內部資訊保護可是相當嚴謹。所有員工(除了經理級以上的領導)的辦公電腦桌機都是內網機,無法連接外部網路,只能用來共享公司內部文件及使用內建行政系統、應用軟體;若工作有需要蒐尋外部資料或收發郵件,需至公用的外網機搜尋後,將所需資料以自己名字命名另建一個資料夾(皆以姓名命名,並標示”回存”),置入”回存”的共用資料夾中,經IT管理員檢視後會轉入內網機個人資料夾中,再從內網機將資料存取出來;反之,若有檔案資料需要透過外部網路寄給客戶,同理,要先將附檔資料另存一個自己姓名的資料夾,將該資料夾置入桌面”外網”的資料夾,再經由IT管理員檢視後將資料移置外網。
     我在實習期間深刻地感受到內外網分離所帶來的強烈不便,譬如翻譯文件(異議書、證據資料)而言,無法透過網路即時查詢單字、文法找尋適當的翻譯方式,只能靠電腦內建的詞典及自己的英文底子,真的是很痛苦!另外,許多商標異議案要蒐集其他公司的證據資料都必須使用到外網機進行搜索;中國商標檢索也需要登入中國商標網進行線上檢索;收發郵件更僅能在外網機撰寫信件。但是公司的外網機數量有限,平均四人共用一台公用外網機,造成使用外網機需要排隊且要必須離開自己的座位,相當不便,造成許多時間及人力的耗損,也降低工作效率。不過很不簡單的是,公司仍能堅持貫行該資訊安全管理制度,確實對公司的內部資訊保護起了相當大的作用,大幅降低公司營業秘密外洩的機率。
(3)    健全IT管理系統
    如前所述,康信公司的企業流程幾乎都電子化,針對公司的行政、業務內容分別客製不同的資訊管理系統,如工作時限管理系統、客戶資料管理系統、專利商標業務管理系統、即時通訊軟體、A6行政管理系統、施樂文件管理系統。公司所有員工皆有帳號密碼能登入A6行政管理系統 ,所有公司的行政庶務流程申請皆透過該系統,如請假手續、辦公文具登記、開會通知、場地登記等。康信公司與其他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的競爭優勢在於「效率」,加上公司專利、商標申請及異議程序都是有官方絕限,不得延誤,故公司非常嚴格執行時限管理系統,每個人員工一旦產生新業務,該業務就會被訂一個工作預計完成時限,依照實際完成的狀況進行工作考核,有一套非常完整且龜毛的績效考核標準,且被徹底地執行,一旦公司的業務暴增,每個員工過著被絕限追著跑的日子,苦不堪言。
(4)    人力資源部 & 康信智圓公司 
     康信公司相當重視人才的培訓,公司內部的人力資源部與康信智圓培訓公司(雖然是康信的子公司,但實際上地位相當於一個公司內部部門)頻繁舉辦與工作專業領域相關的專利、商標專題講座,或與專業領域以外例如:「工作壓力抒發」、「演講技巧」等系列講座;公司也會鼓勵員工到國外進行專業智財培訓、並有讓員工參加國際研討會的學習機會。理論上而言,就一個學習慾強烈的年輕員工,康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可以快速建立在該工作專業領域上的能力,但這些加值的課程通常都是在平日的上班時間開課,故這時候可能會產生一個很遺憾的結果就是龐大的工作量讓員工無暇參與額外的專業講座及培訓課程,除非是強迫參加制,否則大家工作都趕不完了,根本沒多餘的時間精力去上課,可說是心有餘而力不足,這是一個非常可惜的地方。
    另外,康信公司有鑒於對專業智財人員的需求,故成立康信智圓培訓公司,開設初階、進階的專利代理人及商標代理人的培訓課程,並由康信公司提供培訓學員為期三個月的實習機會。基於肥水不流入外人田的道理,一旦學員實習期間表現良好,康信公司會給予員工錄取邀請,實習學員算是透過付費的實習課程取得一張進入職場的飯票,但我對這樣的制度頗有微詞,蓋公司對於新進員工原本就有職能訓練的義務,而不該變相以付費的培訓課程來取代新進員工訓練,將公司的人事成本轉嫁到新進員工身上。甚至在員工取得錄取通知後還需要試用期三個月,以較低的薪水再變相剝削員工一次,其實員工在完成三個月實習訓練,即是認可其具備公司要求的能力,再要求試用三個月,顯不合理。
    這種節省人事成本的做法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導致學員縱使從這三個月中學習到職場能力而有所成長,也不會感謝公司,一旦找到待遇更好的公司即會毫不猶豫選擇跳槽,這裡對他們而言是付費的職能訓練所,這也是為什麼公司留不住人的原因之一。當然公司方面可能也不在乎人才的流失,反正中國人才濟濟,且員工都是可以透過有系統的訓練快速培育,具有高度可替代性,加上不懂得感恩的員工強留也沒用,但假如公司一直保持著這樣的想法,那他的員工素質就只能停留在可替代性的員工。
    不過,康信公司的選才標準我倒是相當認同,中國大部份企業都是能力至上主義,只要你有能力、肯吃苦,不管你的年齡、性別、教育程度、工作經驗如何,都有機會平步青雲,快速爬上管理階層,邁向高薪生活。而康信除了重視能力外,也重視員工是否擁有正確的價值觀及工作態度,畢竟公司是要長期經營,沒辦法認同公司的價值共同奮鬥的員工是沒有投資的價值。
(5)       年輕、有潛力團隊
    由於中國知識產權本身就是一塊比較新的領域並持續在發展中,所以公司員工組成相對也較年輕,並且以女性員工居多。由於專利商標代理業務需要創造力及學習能力,同時也有許需要注意的小細節,有些瑣碎,所以剛離開校園不久的年輕女職員較能勝任該工作性質。另外年輕人也比較耐操,較能承受工作壓力。由於大家都還很年輕,也樂於學習,勇於接受工作挑戰,故相信這是一批潛力無窮的團隊。
 
(6)       野心勃勃的一家公司
    從公司的組織架構來看其中的全球市場戰略策劃部的規模,不難發現康信非常重視業務的拓展、專業形象的建立,並以余剛先生作為主打,企圖以個人品牌帶動整個康信品牌。在公司組織變革上,我進去商標部實習不到一個月,商標部宣布獨立成一家公司「康信華隆商標代理有限公司」,希望在財務上獨立,盈虧自負,相當利潤中心的概念,我猜想由於康信規模不斷成長茁壯,其似乎是有意邁向全球化、集團化經營的模式。
 
(三)      實習部門【商標部】介紹
1.          商標部組織介紹
圖表 2康信知識產權有限責任公司商標部組織架構圖 (學生自繪)
2.          商標部的特色
(1)   娘子軍團
    商標部目前正式員工約有17名,僅有1位是男性(收文員),幾乎由25~30歲年輕女生員工組成,平均年齡不到30歲,商標部的經理是位妙齡28歲的女性。商標部員工的共同特色是中、英文書寫能力佳,因為商標部百分之八十的客戶都是國外客戶,信件往來內容及證據資料以英文居多,故英文閱讀及書寫能力需具有一定的水平方能勝任部門工作。
(2)   齊全的模板
    商標部業務項目雖然繁瑣但是卻很固定,幾乎所有的業務內容都可以重覆利用,商標部內部建立相當完備的文件模板,所有可能遇到業務項目(異議書、轉駁文、中間文件、翻譯文件等)都有模板可作為撰寫報告參考,所以可以非常快速地完成工作並能保證具有一定的水平。商標部的業績表現相當好,部門工作效率極高,經理笑稱商標部是公司的「特種部隊」,有驚人的戰鬥力。
(3)   部門氣氛壓抑
    由於商標業務量暴增,2010年上半年的業務量就相當2009年業務的78%,故可知道商標部的業務成長了50%,但商標部的人手卻不增反減,造成每個人的工作負荷過重,商標部門形成一種長期加班的狀態,不過很諷刺的是商標代理人及秘書的薪資卻不如其他部門員工。雖然商標代理人對自己的業績有提成獎金,但是提成比例過低,無法讓人甘之如飴。另外,由於部門這樣負面的情緒無法有效排解,加上領導階層強調「績效至上」、「工作成就個人」,使得組織的負面情緒找不到出口,不斷累積,造成部門員工都處在一種過度壓抑的工作氣氛中,不利於組織的創新。
 
三、               實習工作內容介紹
(一)   協助商標代理人完成例行工作
1.      

七月

 
八月

閱讀卷宗、翻譯文件

 

   我開始實習的頭幾天,經理陸續挑幾份比較典型業務內容的卷宗要求我自行閱讀後,做成摘要跟她討論案件內容,她希望了解我對卷宗案件的理解能力及邏輯分析能力,不過上班時間能自由閱讀卷宗的時間相當有限,需要自己完成工作後另行找時間閱讀。前幾週,各個商標代理人手頭上有工作忙不過來的工作就會分配給我做,通常他們只會給你模板參考,不會有空教你怎麼做,若有不懂,我最常請教的對象就是其他較資深的實習生們。這些實習生是自己付費參加康信智圓商標代理人培訓課程,已經實習一個半月了,故這批實習生對大部份的工作都慢慢上手了。一開始我幫秘書們做一些行政工作,也協助商標代理人翻譯證據及官方文件,印象最深刻的是實習的第二天被分配到將提交官方的長達十四頁的覆議申請書翻譯成英文,讓我陷入愁雲慘霧的狀態,因為代理人希望次日完成。
 
2.      商標監測報告
   大概第三週後,我主要的工作是作英文的商標監測報告,負責將每期商標公報上與客戶商標近似的公告商標挑出來,並將該公報內該商標的內容翻成英文後,寫在監測報告中內,並詢問客戶是否對該申請標提出異議。由於商標監測報告都有固定的模板,所以需要更改的地方主要是客戶資料及申請標資料(如:申請人資料、所指定商品種類的內容等),工作內容其實很簡單,但就是很煩瑣,需要反覆核對客戶資料、中英文商標的資料無誤及格式正確,這對我的工作耐心真是一大挑戰,我最常對自己的內心喊話就是「再看一次!」。若一份監測報告需要花30~40分鐘,我想至少有20~30分鐘是在做查核的動作,即便報告本身很簡單但也不容許出錯!我保守預估一份報告從開始製作到寄出,大概前前後後被檢查10遍吧!
3.      商標異議書撰寫
     由於我連續好幾週主要的工作都是在製作英文的商標監測報告,大概做了80份監測報告,已經快到我能忍受的極限,故我主動反映希望能多嘗試不同的工作,所以第二個月我的工作重心漸漸移轉到撰寫商標異議書、異議補充理由、複審申請書等商標中文文件的撰寫,其中有包括幫「Filtercorp」這個申請商標撰寫駁回覆審理由書,針對商標顯著性進行說明;幫香港龐嘉必貿易公司針對他人對「馬牌茶葉」商標的仿冒提起異議;其中我印象最深刻以德國世家「Dr. Hauschka」作為引證商標,主張其是馳名商標為理由,對其他搶註商標提出異議,要求跨商品、服務類別的保護。我負責的工作不單單只是撰寫內文,還包括蒐集證據、翻譯證據資料及整理證據清單,所有需要和理由書一起提交官方的文書皆一併包辦。我個人認為撰寫理由書的部分比較有趣!
(二)   參加商標法相關/非相關的專題講座
    由於康信公司內部提供相當多專利、商標的專題講座,也會提供公司外部的講座資料鼓勵員工報名參加。因為我應該算是商標部所有正式、非正式員工中工作負擔較輕的一位,故較有餘力參加公司內外部的商標專題講座,這兩個月我總計參加了7場與商標有關的專題講座及一場有關演講技巧的演講,對中國商標法有進一步的認識,算是實習工作中額外的福利,為繁瑣的工作生活增添一些調劑。
參加講座臚列如下:
1.          公司內部-[國際商標的申請] (主講人: 王正發老師)
2.          公司內部-[企業名稱與商標的衝突] (王正發老師)
3.          公司內部-[巴黎公約對IP的保護](王正發老師)
4.          公司內部-[中國法院體系介紹]  (王志勇 律師)
5.          國際商標協會圓桌會議-[中國平行進口商標法律實踐]-米其林輪胎案
6.          MMOT-[中國商標法的最新發展與案例] (楊葉璇老師)/ [商標淡化與案例評析] (馬翔律師)
7.          演講技巧 (鄒秋爽 講師)
(三)   兩岸IPR學習經驗分享
1.      公司專題講座:【專利說明書撰寫課程學習經驗分享
    我甫進公司實習的第一個禮拜就巧遇公司的最高領導-余總經理來商標部查看空調狀況,交談中提及我們所上有開設”專利說明書撰寫”的課程,頓時看到總經理的眼睛一亮,並開口邀請我替專利部針對該課程進行分享,當時自己感到非常惶恐,總覺得總經理應該是在說笑吧!但自己似乎沒有拒絕的餘地,故還是針對過去修課的印象準備了一份投影片,並於幾天後轉發給公司的領導以供參考。由於余總經理表示該份投影片有報告的價值,故跟人力資源部洽談後敲定於8月2日進行報告。由於時間僅約一小時,所幸去年”專利訴訟撰寫”這門課的內容相當豐富,故有相當多題材可以報告,而不至於詞窮,算是圓滿完成該次兩岸交流的目的。透過該次分享經驗,讓我體會到簡報真的是一個展現個人舞台魅力的好機會,雖然我的簡報技巧仍有很多進步的空間,但是我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自從簡報結束後,原本公司內很多不會來跟我說話的人會願意主動與我交談,而多認識了不少新朋友,算是一個特別的收穫。
2.      部門例會報告:【中國商標訴訟概述
  由於"專利說明書撰寫"的簡報是針對專利部的同仁設計的,並沒有商標的同仁參與,故或許是商標部的經理希望能給我一次表現的機會,進而安排我於次週的商標部部門例會報告一篇有關"中國商標訴訟概述"的期刊文章。其實我對中國商標訴訟實務並沒有特別深入的了解,但我至少能忠實陳述該篇文章作者所要表達的重點,行有餘力,我自己也看了一些相關的資料,嘗試提出個人的評論。每次簡報機會都是磨練演講技巧及整理思緒的好機會,自己相當珍惜也感謝公司的領導願意給我這個琢磨自己的機會。
3.      【商標代理人】培訓課程
    本文前面曾提及康信旗下成立一家子公司”康信智圓”[1],專責於專利、商標代理人的培訓課程,我自己於商標部認識的實習生多是因為參與康信智圓的代理人培訓課程而被安排到北京康信商標部實習,該等實習生們於每週一、三、四的晚間六點半到八點半的時間進行中國商標法系列課程講座,主要的授課老師是周煥玲老師。當初會選擇到北京康信實習有一個很的誘因是因為該單位有提供商標代理人的培訓課程,不過我乍到公司時曾向領導請求旁聽相關課程時遭到委婉地拒絕,讓我相當沮喪。但我事後還是洽詢實習合作契約簽定的同事,順利取得旁聽商標代理人課程的機會。這個經驗告訴我,許多權利都是要自己想辦法爭取,否則大老遠從台灣飛來北京,若只能摸摸鼻子就算了,那多可惜!
    課程教授的內容主要是根據中國商標法規章節的安排依序授課,每堂兩個小時的課程中,第一個小時通常針對條文的解讀,接近傳統法學院的授課方法;第二堂輔以實際商標案例做說明或進行簡單的小考測試,則較為生動有趣。學習新知識,對身為學生的我而言,本是一種天性,並不會感到吃力。只是因為白天上班,一下班連飯都沒吃,就接著上課,精神難免會受到影響,故學習效果打了些折扣,但自己仍覺得收穫良多。整體而言,我認為該基礎課程是很重要且需要的,或許身為一商標代理人不需要是法律背景出身,但至少要熟悉商標相關法規,免得貽笑大方。
 
 
四、               實習心得
(一)    工作篇
    由於我是站在一個暑期實習生的角度去觀察北京康信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觀察心得可能有所偏頗,忽略高階領導從管理面的思考模式,但我已經盡量以一個較客觀的立場寫出本篇心得。就公司體制而言,我認為康信的企業管理模式值得學習,惟目前康信的組織規模仍不斷成長,面臨組織變革的挑戰,其管理階層難以維持扁平化模式,若缺乏良好的管理人才,未來可能有會面臨資源分散、人才流失的問題。要邁向一個國際化的知識產權代理公司還有許多挑戰要克服,但我真心地覺得一個企業能有國際化的視野及企圖心,其實已經贏了一半。建議康信公司在發展過程中應保留公司與員工間資訊的流通跟對稱,讓每個員工對公司的戰略方針有所了解進而更加認同,並應營造組織內自由討論的環境,否則每個人都只願意講場面話,那就失去溝通的意義。另外,公司內部可以考慮增設員工餐廳或休息區,否則中午去鬧哄哄的美食廣場用餐只是讓人更煩躁而已,達不到休息的效果。還有我剛去公司的時候,知道康信竟然沒有圖書室,也挺訝異的,因為工作中多少有需要查專業資料的時候吧!(好叨叨絮絮呀….)
   唉~這兩個月間,自己對公司、對個人生涯規劃在腦袋中閃過很多想法,真的很難一一道盡。但最重要的是我自己學到甚麼?經實習後,我的確對中國商標業務有基本的了解,但這並不是我實習最主要的目的,我實習真正想要做的事是觀察中國知識產權領域的發展現況、相關企業的運作模式及中國員工做事的方法及態度,希望從較高的角度去思考兩個月實習的過程,歸結一些心得,作為個人未來職涯規劃的參考,而無心立志成為一名中國商標代理人。
    個人觀察,大陸年輕人情緒管理能力及抗壓能力普遍較台灣人佳,究其原因,我認為是因為大陸年輕人對未來抱持著一個遠大的理想,他們知道當平凡人很容易,但做夢就得要很努力,為了背後的理想的實現而較能忍受苛刻的工作條件。反之,台灣年輕人就不知道自己那麼辛苦要幹嘛?不過就拿那一點薪水?多數人普遍沒甚麼企圖心,比較喜歡安居樂業的生活。不然,我認識的台灣年輕人是勤奮努力的一群,並不是吃不了苦,只是不知道何必把自己搞得這麼辛苦?一旦他們找到自己的理想,就會貫注所有的熱情在工作上,不是為了錢、為了生活。可是多數大陸年輕人雖抱有理想,但多是偏向成為富翁、當高薪白領階級這類滿足物質需求的理想(就是當”有錢人”)。簡單來說,我覺得兩岸年輕人能力並沒有太懸殊的差異,而是企圖心的有無決定了高下;不過,若就兩岸同樣有企圖心的年輕人相較下,我則偏好台灣人,因為我們通常具有工作的熱情。
   
(二)    生活篇
1.      住行
    因為自己自高中就租房外宿迄今,除租屋與仲介接洽事宜較為煩人外,獨自在北京生活並無大礙。平日上班,週末就自行至北京各大知名景點遊覽,偶而可能因為趕學校計畫或報告所需,而必須犧牲週末做事,但大體上我也已將北京名勝古蹟玩遍了,遊覽地點簡單臚列如下:
    北京故宮博物院
    慕田慕長城
    孔廟、國子監
    圓明園
    頤和園
    後海一帶
    南鑼鼓巷
    恭王府
    雍和宮
    天壇
    鳥巢&水立方
    王府井大街
    西單大街
    前門&大柵欄
    789 藝術區
    簋街
    五道口
    清大校園
    內蒙古
2.      
    我個人是很挑食的,只是基於時間跟金錢上的考量,實習時間並沒有常常吃大餐的機會,時常在永和大王解決三餐問題,但實習結束後滯留北京這段期間,則找時間跟老師及友人到東來順涮羊肉、鼎鼎香涮涮鍋 、全聚德烤鴨 、巫山烤魚等知名餐廳飽餐一頓,餐點口味尚可,但定價似乎有點過高,就是賣名氣囉!
 
五、 結論
    不管是就工作本身或大陸工作環境觀察心得而言,這趟北京康信實習經驗收穫良多,算是不虧此行。這是實習可以順利圓滿,真要感謝非常多人,首先要感謝政大智財所及北京康信事務所提供我這個難得的機會。再來,要謝謝磐安基金會補助我實習獎學金。最後,我特別要感謝康信法律部的吳佩珍女士,佩珍學姐幫助我解決許多生活的疑難雜症,她更教導我待人處世的道理,鼓勵我勇於突破、勇敢做夢,受到她的影響,讓我決定嘗試爭取碩三出國唸書的機會;同時,也謝謝佩珍學姐的先生協助我租屋事宜。對大家的這份感謝很深,可能不容易用言詞表達,就容我保留在心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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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暑期實習心得報告
 
將群智權事務所
 
 
政大智財所98級 吳書帆
 
  
一、實習單
    今年暑期我挑選了將群智權事務所做為我的實習地點。在此,相較於其他同學熱衷選擇海外習實,個人基於未來工作地點可能性的考量,也諮詢過上一屆在此暑期實習的柯維新學長諸多實習內容細節,認為這裡同樣也可以學到許多實務上專利的know-how,也處理諸多國際相關事務,為一國際化之事務所,並不亞於國外實習所學,故最終選擇了位於台北古亭捷運站外的將群智權事務所作為我的暑期實習地點。
    將群智權事務所主要為1995年由李懷陸經理和葉文宏經理創辦,並以台北為中樞設立總部,於日本、韓國、中國大陸、美國、澳洲與歐洲等設有分部據點或與當地同業聯盟,以成立全球化24小時時間與空間的服務範圍,成一現今設有眾多國外據點之少數智權事務所。其台北運籌總部位於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100號7、8樓,亦是我實習的地點所在,其中7樓主要為執行長以外的合夥人、美國律師、程序部、製圖部、資管部、商標組跟部份工程師組成,8樓主要為執行長、專利工程師組、會計部、法務部組成。而我先後於程序部與製圖部位置實習。公司組織參考如圖一。目前主要的合夥人有以下七位,與底下的七大部門。
圖一
    整體而言,群智權事務所在於商標、法務部門人數屬偏少,主要專精於專利部門與處理審核相關程序部門,大致上整個總部員工約200人,工程師與程序師即佔了大部分,此也可見本所於專利業務上之重視程度。根據智慧財產局統計(2003.2004.2005.2006.2007.2008)+已核准公告+代理人(以數量計),專利相關事務所前5名依序如表一,其中將群於短短幾年從未入榜,自今已迅速排入專利事務所五名之內,自有其一套快速培養「將」的教學文化,與因此產生成「群」的優質團隊合作員工文化,此會稍待介紹。而大致上,其異於其他前五大的智權事務所之處,為其撰寫之專利特別集中於撰寫難度最高的發明專利,占所上整體申請專利的93%,而新型專利與新式樣專利分別只占5%與2%。略估之圖表顯示於圖二。
 
表一
排名
1
理律法律事務所
2
臺灣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約320人)
3
聖島國際專利商標聯合事務所(約250人)
4
台一國際專利法律事務所
5
將群智權事務所
(約200人,含國外分部約300人)
6
冠群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約115人)
7
連邦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8
聯誠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9
展一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10
文彬國際專利商標事務所
 
圖二
    目前,事務所從創立至今已歷經十餘年,將群集團已發展成為極具規模組織的國際化智權事務所,業務範圍涵蓋美、亞、歐各洲,主要國家涵蓋台、美、中、日、韓、歐盟。而國內部分,截止目前國內專利申請數量統計,將群於台灣部分專利數量(公告與申請總和)約為全國第五,且後起直追,與第四名已相差不遠。目前,一年未稅獲利約可高達2億元新台幣以上。此外,在成立初期年獲利曾達成100%的成長率,近年來仍幾乎維持年獲利率50%的成長,可見其經營相當成功。
 
二、實習時間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計八週。
 
三、實習內容
    我於暑假實習兩個月,實習中安排教導我的主管主要為將群智權事務所的合夥人之一卓俊傑經理,卓經理除了負責帶領我實習內容以外,亦是所內業務極為繁忙的主管之一,同時處理專利部門與程序部門等之事務與聯繫,為一具多方面整合背景之經理,而我有幸於其旗下學習。此外,由於卓經理平常事務繁忙,因此所上也特地提供我可與其他兩位合夥人高憲生與葉璟宗經理諮詢平常我實習上遇到的專利業務之問題。其中,高憲生先生更為智財所於98學年上學期美國專利撰寫課程特聘之專業教師。故撰寫專利與反駁核書上,得於三位合夥人之無私教導學習諸多的外顯與內隱知識,實習期間內惠我良多。另外,事務所上各部門之同仁亦幫我不少大忙,不因為我為短期實習生而忽視,親近對待我這位新進實習生。在實習工作配給上,得助於資訊部門Anna的幫忙,有時朱小姐甚至主動的電話詢問我是否已完工舊案,有否需要提供新案練習。實習前半段,我待於程序部門實習,此段時間也得助於程序部門之同仁幫忙,像是位置周遭蕭羽任、陳育真、廖美奇、翁岱群等同仁,於我撰寫反核駁書上不懂之處,提供諸多幫忙;有時亦於事務所內事務或附近之食衣住行提供我更多資訊,解決了實習時日常生活問題。之後,實習到了八月中旬,由於所內人事座位異動,我位置轉調至製圖組部門,由其名稱可知,主要負責為替專利工程師的專利說明書之圖式初稿使用專業繪圖軟體進行標準、精製化的部門(期間內該部門為4人)。我於專利書撰寫的實習內容上,亦常與他們交流製圖與修圖,而他們也很熱心幫忙我這位短期實習生。在技術解讀方面,也常會請教該類領域之專利工程師,由資訊部Anna提供轉介協助。
    實習內容上,主要分為參與學習課程與處理專利相關事務案件兩部分。在於學習課程這方面,可說所內資源非常完整,除了現今最新相關之變動議題,會由第一線處理人物、合夥人或相關業務之人開課提供講授新知與所內目前對於相關之應變,而我亦於暑期上了五堂相關申請PCT之課程。另外,過往已教授之課程,亦會錄影存放於所內網路,供大家瀏覽觀看。以尚在實習的我而言,幾乎可以藉由網路觀看各部門過往授課課程影片,由此可知將群智權事務所知識上的Know-How共享之程度頗高,這極有助於新進人員快速銜接相關業務;且或許這開放性的共享態度,為提升整體工程師專業程度,減少程度參差不齊的問題,並得到正向回饋,與將群智權事務所最近幾年排名與業務快速提升有所關係。此外,所內網路除了新舊課程影片分享外,亦提供過往員工撰寫個案參考與各種智財法律、專利、程序上有用的各國網站,諸如專利家族下載網站、各國智財局、法規等連結,提供了像我這樣的新進人員於這個新興領域可以快速找到所需資訊。整體而言,將群於內部資源上,給予員工提供了學習新知與過往溫舊之便利以提升能力,更建立各種資訊資料之網站連結,減少相關資訊搜尋成本,以及過往員工之完工檔案備份以供參考,這些得以使員工於各種專利相關業務處理上,在自身能力可迅速培養,且具效率連結找尋相關資訊使用兩者相輔相成,而此也歸功於於其扁平化之組織。我於撰寫各種實習內容時,也常參考其新舊課程影片獲得許多相關知識,並藉由其內建連結找尋完成內容相關之資料。
    在處理專利相關事務案件部分,實習期間,總共承接撰寫了一份英文專利說明書翻譯、五份專利檢索、一份台灣申復專利心得、一份台灣OA Report(專利申請案被核駁後的核駁報)、二份美國OA Draft(專利申請案反核駁之答辯)、一份台灣專利之撰寫,以及最後結束時繳交的專利訴訟案件In re Bilski案分析報告,兩個月內共完成12件實習工作,可說於這裡實習,時間雖然短暫,但學習內容嚴謹、扎實、繁多,也可感受到實習生受到重視,被當為正式員工般派予工作執行。而撰寫的技術領域亦涵蓋甚廣,實習間撰寫了包含磁通迴路電源供應器、太陽能電池、圖案化高分子薄膜、流體裝置、有機LED、太陽能電池模組、即時運動之奈米定位平台、臉像與表情擷取、2D/3D可切換立體顯示器等相關領域。在這兩個月,我學到了很多實習經驗,可算是滿載而歸。但於實習時,仍感受到如果要更精進、快速的完成專利師或程序師之工作,更有賴於外文能力之提升與撰寫之經驗積累,並非兩個月之實習就可一蹴可幾。不過就兩個月之時間長短而言,我想我學得到的內容相較一般實習算是豐富,甚至有時晚上或週六還加了班才如期完成負責之稿件。
 
四、實習心
    在這暑假短短兩個月間,我認為藉由其知識共享機制學到了很多有用的知識(線上課程影片內容涵蓋專利、程序、法律、產業各種內容非常完整),也藉由撰寫了諸多實際的專利相關文件(像是專利師的專利文件與程序師反駁核文件撰寫),積累了很多實務經驗,甚至更可能一般之專利師或程序師,尚未必能像實習生一樣,橫跨參與兩個部門之業務內容。在這感覺蠻推薦如果沒有很刻意想要出國實習,又很想要學到精深實務的同學,一個很好的實習地點,而其國際化之程度其實也可彌補沒到國外實習之遺憾,這有待未來學弟妹近來實習確認。另外,我覺得實習上,重要的就是相處環境如何,這點將群所內同仁都很親切待人,也常三不五時,主動幫身為實習生的我訂午餐、也常拉我揪團購等,讓我感覺處在一個大家庭般融洽,所以實習環境上亦是一個很重要的考量,而我在這非常推薦同學至將群智權事務所實習。
    以上心得僅就我於程序部門實習時之經驗,如果分配到其他單位實習,可能會稍有差異。
 
五、建
1.在實習上,因為實習地點位於台北,事務所內亦無言語隔閡或其他不良之狀況,其實問題與建議不多。
           
2.由於實習時,深感專利撰寫與程序申請之技巧與其重要性,建議所上課程,亦可由法律為主,部分軸心轉向專利與程序上實務處理之相關課程,給有志想成為專利工程師之同學,學習智財領域於法律以外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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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2010年7月1日至8月31日,我的身分是智慧財產研究所碩一研究生,是從政大法律系畢業的學生,同時也是理律法律事務所的見習生。對於法律系學生來說,要準備國家考試還是投入暑期實習,是非常困難的決定。由於不想放棄暑期實習這個智財所提供的絕佳機會,因此我選擇了後者;實習過後至今,我更加肯定,到理律法律事務所實習是再正確不過的決定。
二、實習單位介紹
(一) 理律法律事務所概說
1.          歷史
理律法律事務所成立於1953年,1970年李潮年律師為紀念逝世的創所律師李澤民,同時為事務所的永續經營,正式將事務所定名為「理律」。1976年將事務所遷至台北巿敦化北路201號7樓迄今,在歷任主持律師的共同經營下,於跨國法律事務及智慧財產權等業務上均卓然有成。
理律現任所長為陳長文律師,由李念祖律師擔任執行長,底下率領近700名員工,主要由律師、會計師、專業技師、專利或商標代理人及專業科技人員所組成。組織方面,台灣除台北本所外,尚有新竹所、台中所及南部辦公室等分所,並與上海律賢事務所及北京律盟知識產權公司進行策略聯盟,以團隊合作方式經營理律業務。
2.          部門
理律內部大致上分為公司投資部、金融暨資本市場部、商標暨著作權部、專利暨科技部、專利日本組及知識管理部門,負責其專門領域事項,但並非各自為政,而是依照案件需求而可能結合不同部門之人才一同處理。
公司投資部的業務,依照在其中工作、智財所95級容嘉學姊的闡釋,就是包辦「一家公司從生到死的過程」,從設立登記到解散清算,上天下地都屬於其範疇。而若公司需要融資借貸,與銀行往來的大小事就由金融暨資本市場部接手。商標暨著作權部與專利暨科技部處理智慧財產權案件,其中因為對日本的專利申請事務是大宗業務,所以獨立成一個專責部門。至於知識管理部相對而言算是「幕後工作人員」,然而卻極為重要,因為它們掌管數十年來成山成海的文檔卷宗,調閱資料沒有他們幫忙實在不行。
3.          制度
由於見習期間僅只兩個月,自然未能窺得理律整體運作的全貌。然而對於尚未有工作經驗的我來說,管窺一豹也足以留下深刻印象,以下略提數端[1]
(1)       內外分離
理律設有嚴格的門禁制度,進出需要識別證及輸入相應識別碼方可通行,以確保內部資訊之安全。即便是客戶也只能進到專屬會議室中,而不能涉足內部辦公區域。辦公區內也四處設有多道門禁,因此識別證必須隨身攜帶才能通行無阻。對見習生(及新進員工)而言,識別證有額外功能,就是供其他人辨別身份;一旦確認是自己人無誤,便會卸下心防。
(2)       傳送系統
理律分布於台塑大樓第7、9、10和11樓,部門及員工眾多,為了便於檔卷資料之相互傳送,也設有類似學校裡的文件傳送系統。與學校不同的是,理律有相當完備的電子化行政系統,以我個人受用最深的為例,就是文具領用與圖書借閱。在學校裡借書必須親自跑一趟圖書館,理律也設有小型圖書室供同仁查詢資料,但你也可以選擇在內部網上點選想藉閱的書籍,不多時傳送阿姨便會將你指定的書送到手上,文具亦同。傳送系統可以節省許多的跑流程時間,而對事務所而言,節省時間就是賺取利潤。
(3)       補給與休閒
事務所的共通配備就是免費咖啡供應,雖然沒有像Finnegan那樣賣場般貨色齊全的規模,但咖啡豆研磨出的香味也相當提振人心。此外有些廠商會不時提供新產品品嚐會,例如Starbucks就曾來舉辦月餅伴隨咖啡試吃,撫慰大家勞碌的心靈。在忙碌的工作之餘,理律內部也組成了許多社團,像是攝影社、游泳社及單車社等,既聯絡感情又收放鬆身心、強身健體之效。
(二) 專利暨科技部
我所實習的部門是專利暨科技部,以下略為簡介本部門的概況。專利暨科技部是理律內部屬一屬二的大型部門,共100多人,由律師法務、技術專員與程序專員一同組成,主要業務分為兩大範疇:專利申請與專利訴訟。前者為程序作業,由程序專員與技術專員為之;訴訟部分則屬律師法務之職責,惟內容牽涉較複雜之技術認定者,則有技術專員參與協助。
由於我是法律背景,分派的單位是在專利暨科技部法務組。法務組同仁有王懿融顧問、蔣大中律師、黃章典律師、簡秀如律師、張哲倫律師、呂光律師、莊郁沁律師、湯舒涵律師、陳佳菁律師以及黃紫旻律師等人,另外還有打理一切的秘書們。我的指導律師是呂光律師,多數時候我協助她的案件,不過除了王懿融顧問以外,我與其餘律師也都有合作的經驗。
三、實習內容
談完背景介紹,接下來就進入實習的核心──實習內容。需要說明的是,以下所述在有實務經驗者的眼裡看來實在不值一哂,然對尚未走出學校的人來說,也是有劉姥姥逛大觀園的開眼界效果。以下將我曾參與的工作整理成數個類別,分屬訴訟及非訟兩大範疇。
(一) 訴訟
1.          Research Assignment (RA)
談到訴訟,一般人聯想到的是螢幕上的法庭激辯,然而在一個訴訟的背後,真正不可或缺的是數不清的RA。什麼是RA?RA就是爭議研究。有時候律師想研究某些問題,會請見習生或資歷較淺的律師蒐集、整理相關見解,這一點到國外實習特別容易遇到,指導律師往往會指派研讀一個或數個爭議判決,並要求與之討論(詳情請洽國外實習同學);我在理律只遇到一次,研究內容為公平交易法及準則內有關贈品價值之認定。
多數時候RA是為因應訴訟需要,為了針對該案件所涉爭點有更充分的了解,並為我方論點提供更紮實可信的基礎,而必須找尋法院實務或學說上是否有相關論述。RA最理想的結果是最高法院曾有判例或決議針對該爭點作了有利我方之說明,然而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法院意見是付之闕如,甚或持相反見解(因此律師才需要進行RA,若法院明擺著一個有利見解,自然沒有額外研究之必要)。職是,RA的目標往往就是找到相同或「極類似」情境下、法院所作「相關」或至少「非不利」我方之見解。
我所作過的RA大致上有以下主題:徵收處分撤銷後效力研究、再審事由整理、智財法院均等論標準、環境評估法相關議題、程序上權利濫用、停止執行處分效力、智財法院新式樣判決、逾時提出攻擊防禦方法、假扣押釋明程度以及專利法第79條與第85條規定之解釋。從中我體認較深者有三:
①判例導向。雖然我國為大陸法系,原則上並非如同英美法系之case law系統,但實務上卻極度重視法院判決先例(precedents),當然這並不是孰是孰非之問題,但深切影響訴訟策略,甚或將影響法體系之解釋與法學教育之改革,實乃值得關注之議題。
②精準找尋有用資訊之能力。RA是硬功夫,無論如何就是得在無窮無盡判決海中一則一則瀏覽篩選,無法偷懶;然而在時間有限,每篇字數又動輒上萬的情況下,如何「下關鍵字」、如何在三方各說各話、反覆不定的說法中「截取有利論點」[2],就取決於個人道行深淺了。在一次次的RA中,從眼花撩亂到逐漸能辨識出有用資訊,除了不斷練習外,更要感謝律師們的指點,才能在茫茫字海中抓出關鍵,交上去的RA結果若能得律師說一聲有用,就夠讓人開心的了。
③學校考試爭點並非實務上爭議所在。學說上的大爭點在實務上卻常常沒有疑義;而學說略而不提的細節倒往往是法庭上爭辯不休的關鍵。學術與實務的落差向來是一道鴻溝,不知何年何月方能弭平。
2.          卷宗整理
每宗案件都有許多的文件、資料,如何整理歸類才能在日後需要時立即找到,端的是考驗化繁為簡的功力。然而整理卷宗有如念書作筆記,人人各有一套作法,因此協助律師時要謹記的一點就是要配合每個人的習慣,像是標籤如何貼如何做、檔案名稱如何制訂等,才能夠順利達成任務。
3.          訴狀修改與草擬
這點是相當有挑戰性、但我相當享受的一件事。平常根本沒看過狀紙,突然指導律師就說給你一份某某狀,請你修改;或是請你草擬某某狀,剛開始會有不知所措的感覺,幸好相較於自己從實作中摸索,呂律師會給我格式類似的狀子跟著描摹,然後再依照個案內容進行增補。
我曾經手的有準備狀、爭點整理狀、假扣押聲請狀、陳報狀、言詞辯論意旨狀,針對個案事實適用法律,一段一段論述導引出結論(這過程像是在寫考題,但更有趣,因為考量因素不僅僅是法律適用,還包括經濟、社會、環境等一切因素),看著新的一份狀子慢慢完成,心裡會有一種成就感。
在臨摹的過程中,可以觀摩所謂的「行話」,包括轉折語、連接詞,特別是開頭與結尾用語(例如「無任感禱」),學習專業狀紙的寫法。另外也可以研究我方或他方律師針對一個事實或爭點,如何鋪陳以致結論南轅北轍,分別看卻同樣合情合理、打動人心。
4.          法庭實務觀摩
這裡指兩件事:旁聽律師開庭及閱卷。多數時候開庭其實相當平淡,但是優秀的律師一開口,其儀態、口條及論述邏輯都能讓人聽懂且信服。經驗是否老到,一站上當事人席位便無所遁形。除了整體台風與表現,表達風格也值得觀察。有些律師喜歡訴諸情緒,以激烈言詞及動作表達意見;有人自始至終冷靜以對,不疾不徐;究竟採哪種方式,除和個人性格有關,也要視議題和當場情境決定,委實是一門藝術。
閱卷則是律師執業的一種「必要之惡」。說它「惡」,是因為閱卷必須由律師親自法院為之,實際意義上往往代表「等待」[3],加上舟車勞頓(以理律為例,往返一趟板橋智財法院,光車程就耗掉一個小時有餘),是非常耗時的差事。此外,閱卷完並非了結一樁任務;相反地,拿回一堆卷宗影本只代表加班。
5.          開庭錄音檔整理
訴訟是一門動態、互動的藝術,兩造的攻防、法院心證之闡明都會牽動案情後續發展。有時律師需要確認某次開庭的精確內容,就得聽開庭錄音檔作逐字稿。製作庭期逐字稿與製作研討會逐字稿的感覺很像,較困難之處在於若本身並未參與該次開庭,會難以分辨哪句話出自誰口中,因為每個人的聲音在錄音檔裡聽起來都相當類似。
(二) 非訟
1.          契約審閱
實習期間所看過的是租賃契約,主要是檢視約款是否有任何不合理、有疑義之處,並與律師討論。另外有時候也會從事文章的校對,重點在於確認內文提及的數據等資料是否正確。
2.          中英文翻譯
理律的客戶有許多是外國公司,因此文件往來基本上是以英文為主,然台灣訴訟文書所用語言為中文,
另一種需要翻譯的情況是契約。我所遇過的是產品說明書及使用授權合約之中譯(印象中是我的第一份工作),其中的關鍵是專業術語的掌握,若弄錯意思不但有失專業更貽笑大方。由於過往看產品說明書時(尤其是電子器材類,舉凡3C產品或家電),往往會有文句用語不通順之感,故在進行翻譯時,我尤其重視譯文的流暢度,盡量兼顧術語精確性和閱讀的便利性。另外,當外國公司與本國公司締約時,通常也會擬定中英文契約各一份,而隨著洽談進展契約版次也不斷更新,中英兩份間的對照修訂也是相當需要細心為之。
3.          投影片內容補充
這項工作是我向指導律師問來的,當時專利法務組的律師們共同在大學開一門課,每人負責二至三週,呂律師的講題(公平交易法概說)已經大致做好投影片初稿,但尚需作內容上的補充,便由我來完成。由於講授對象並無法律背景,因此只須作簡要介紹,以實際應用面為主,而毋須在法學概念及學理上多所著墨。在製作時較不習慣的一點是,辦公室系統仍然使用Office 2003,Power point在功能及便利性上大不如現今的2007版,因此設計時會感到不順手。
4.          產品上市問題研究
這個案件一共耗費整整兩個多禮拜,佔去我實習超過四分之一的期間。主要內容是一家國外大型集團打算進軍台灣市場,委託理律研究產品在台銷售所需注意的法規。在處理過程中,感受最深的是事務所與客戶間聯繫、溝通的技巧,因為客戶總是有許多要求,事務所身為服務業的一環,固然要盡量達成,但也要站穩自己的底限,其間涉及應付客戶之藝術與成本控管(停損點設定)。
此外,大量且重覆性的工作需要細心、恆心與耐心,同時也要維持效率,實際執行起來是相當有挑戰性的一件事。對於這件工作,我也要感謝呂律師將大部分內容交付給我進行,最後並撰寫研究結果回覆給客戶,算是參與程度非常高的案子。
5.          非訴狀文件草擬
我接觸過的大致分為三種,第一種是聲明書(Affidavit),因為重點在於內容,原則上格式並不是問題,不過實際上操作的困難在於,企業要求員工個人出具聲明書時,員工往往不願意承擔責任,此時就會牽涉到事務所、企業主管與該名員工三方溝通的問題。
第二種是警告函。權利人對(潛在)侵權人寄發警告函乃行之有年的商業策略,但為避免權利人濫用,公平會制定有《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事業發侵害著作權、商標權或專利權警告函案件之處理原則》,在撰寫警告信函時務必留心該處理原則所劃定之界限,以免觸法。
第三種也是最大宗者為撰寫客戶信。如前面翻譯一段所述,與客戶之信件往來通常是英文,但平常我們並不練習如何法學英文之表達(頂多只到閱讀罷了),如何將自己研究出的法律意見或開庭進度/結果告知客戶,便是需要注意之處。在此要掌握的關鍵有二:一是法律專業之展現,法學概念與術語不能用錯,當然意見也不能有瑕疵(這點留待後續說明);二是維持內容流暢易懂,當然我們寫出的英文不會艱難到外國人讀不懂,但要留意不要寫出中式英文,以自然不生硬為基本要求。
6.          Conference Call
在理律,會發現律師們每天都在與客戶開會,我隔壁座位的秘書琦雯姊僅負責處理三至四位律師的業務,但她無時無刻不在打電話安排會議室,極其忙碌。一般來說客戶其實並不樂意有非律師團隊的閒雜人等參與會議,不過在實習接近尾聲時,張律師一知道我們(我和另一位同部門實習生)想見識Con call,便很熱心地為我們安排(白話來說就是詢問哪場con call可以讓見習生旁聽),讓我們有機會觀摩幾次開會過程。
我真正有參與的Con call是前面提到的產品上市問題研究。因為對於使用標準檢驗局資料庫有些疑問,呂律師便建議直接詢問標準檢驗局官員;由於該問題我比較清楚執行狀況,所以由我提問。打電話的過程中明顯感受的是政府機關的服務品質與對象有絕對關係,一開始表明學生身分,對方的語氣相當不友善,也處處刁難;再打一次佯裝某某公司想請教問題,態度立刻大幅轉變。
(三) 教育訓練
理律在中午常常舉辦教育訓練,由一兩位同仁就目前熱門或爭議課題,或是其所負責案件進行簡報,說明業務上如何處理等操作方式。我曾報名參加的教育訓練如下:「外人投資設立中國據點的選擇」、「就大陸公司進行實地查核時應注意事項」、「Polycom公平會暨舉發案例研究」、「海峽兩岸智財權保護合作協議宣導」以及「法律意見書的撰寫」。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外人投資設立中國據點的選擇」及「法律意見書的撰寫」,前者由上海律賢事務所的律師來台主講,概略介紹外國企業到中國大陸投資設立公司時,所面臨的程序及應注意事項。這場實用的演講獲得熱烈迴響(因為若不是當地專家或有經驗,實在不知何從下手),因而兩週後又再舉行同一議題的後續說明。至於「法律意見書的撰寫」則由金融部的合夥人主講,鉅細靡遺分析解釋了法律意見書每個部分的功用,以及每個應留心之環節,也舉例說明法律意見疏漏對事務所造成的損害,讓人受用良多。
教育訓練是一個非常實用的制度,因為律師執業時所面臨的問題層出不窮,透過教育訓練講座及問與答可以交流彼此經驗,讓自己對各種議題都有基本認識,未來面對同樣問題便之道如何應對。
(四) 智財法院參訪
理律暑期見習生到智慧財產法院參訪似乎已成了傳統,主要目的是了解智財法院的運作,以及實際觀摩開庭實況。這個活動對於從國外回來的ABC見習生來說較為特別,因為這可能是他們首次見識台灣法院的運作情況;帶團律師在過程中會隨時補充,參訪完畢回事務所後,也會稍微討論所旁聽的開庭內容。
四、心得分享
(一) 公司制度
理律成立至今數十年,期間組織制度歷經多次變革,至今已建立相當完善的內部制度,無論是專業分工的精細程度、辦公室硬體的齊全、全面電子化系統之建置,無一不是便利員工的安排,讓每個人都能專心一志完成份內的工作,是非常體貼的作法。此外,公司內部規章鉅細靡遺規範一切大小事務,以至於見習生的選用、訓練流程及統計歸檔等手續都可以查找的到;識別證的通行權限與內部網使用權限與正式員工並無二致;在在都讓人感受到理律這間公司的嚴謹紀律與專業性。而內部員工的親切態度與和善的工作氣氛則與之相輔相成,絲毫沒有嚴苛之感,是非常良好的工作環境。
(二) 實習內容
我的實習工作內容大致上在前面說明完畢,在此要特別提的是一點感想。身為沒有實務經驗的菜鳥學生,也尚未取得執照,我對律師執業所需具備的能力可說是零;原本擔心這點會讓理律覺得我的到來不過是個包袱,不過法務組的律師們還是放心地交付許多任務,特別是我的指導律師呂光律師,讓我嘗試了各種不同類型的工作,很感謝律師們的信任以及指導,讓我在這兩個月內學到了非常多東西。
(三) 工作態度
除了知識上、技術上的獲得外,在理律我感受最深的是工作態度的重要。雖然每個人都代辦事項等身,電話與會議又不斷攪局,但在面對其他人時都始終保持親切微笑,即便黑眼圈與倦容難以遮掩,依然能夠談笑風生,並對忙碌的生活自我解嘲。這是非常非常困難的功夫,但對律師這個行業又是必須,便對每個同仁都深深感到敬佩。
另外,由於事情眾多、難度也高(不然不會來理律),客戶與法院又不等人,因此如何做好時間控管,把辦事效率最優化,就不再只是空談,而是不得不的基本能力。
以上是從律師們身上學習的部分,至於作為實習生的心態,就如同馮老師所耳提面命的──主動詢問,再加上不斷學習!呂律師很貼心,怕實習生太累,一開始就跟我說如果大家指派的工作太多要懂得拒絕;不過因為機會難得,因此除了一兩次因為數件工作同時到期而婉拒新工作外,其餘時候只要律師開口或是我問到的都會答應,當時內心的設定就是來者不拒,也因此接觸了很多有意思的案件。
(四) 實習建議
未來若學弟妹想到理律實習,毋須顧忌尚未取得律師資格,更不用煩惱並非法律背景出身,因為到了理律,裡面自會依照個人專長與能力安排適當的工作,讓見習生按部就班學習。當然事前的準備當然還是不可忽略,根據我在法務組的經驗,智財所開設的「智慧財產權法」、「數位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智財契約研究」與「專利說明書撰寫」等課程都在實習過程中發揮了偌大助益。
再來就是語言能力。英文的重要性自不待言,不過要提醒的是「中文」也同等重要,畢竟事務所是個舞文弄墨的所在,一切出具的文字都應該盡其所能講求精確才是。如果對其他語言有所涉獵,自然更是大幅加分,因為你永遠不知道將會面對何種挑戰,才能絕對有發揮的機會。除此之外,具備一些技術背景知識也相當實用,如果大學是其他系所輔修或雙主修法律者,其實非常適合到專利法務組來參與專利相關訴訟。
最後,讓我以Anne Hathaway在電影《The Devil Wears Prada》中面試所說的一句話來作為總結:Be smart; learn fast; and work very hard!!


[1] 此處所提實多為各事務所常態,然鑒於一來記錄我的感想,二者留給學弟妹作為參考,勉保留之。
[2] 有時判決行文看似無關,但有經驗的律師總能看破表面的文字迷障,直指背後牽涉概念,並將之轉化、運用於我方案件中,真的是經驗所積累出的功夫。
[3] 記得有律師提到曾在中秋節(放假)當天趕去法院閱卷,一踏進室內,赫然發現等候區一長列律師們枯坐,都是趁難得假日安排閱卷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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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資料:

(一)實習學生:周書瑜
(二)實習單位:工業技術研究院技轉中心 智權法務組
(三)實習地點: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興院區51 館1 樓
(四)實習日期:2010 年7 月1 日至8 月31 日
二、環境介紹:
(一)住宿地點選擇
    由於實習地點位於新竹縣竹東鎮,地處尚偏遠,故聽從同學建議,選擇清大附近租屋,不論吃或交通往返台北皆較便利。
(二)工研院的各項設施
    成為工研院的暑期實習生,亦能享受工研院內的設施,如悠活館,內有游泳池、健身房等,每次使用50元。
(三)交通
    工研院有多條交通車接駁員工上下班,竹東、竹北或市區往返工研院。就所住的清大地區為例,上午7點25分在光明新村機車棚,可搭乘16號遊覽車,下車地點正好位於工研院51號館門口。傍晚5點十分,同樣地點上車,可返回清大地區,十分方便。且申請交通車搭乘,利用識別證感應,每月車資500元,與單程公車車資約33元,差異頗大,可省下不少金錢。
(四)飲食
    工研院內52館地下B1有近20條餐道,有不同的菜色可供選擇,價格由35~65不等,亦可使用識別證扣款,直接從薪資內扣抵。
三、實習內容:
(一)美國判決先例研究
工研院技轉中心智權法務組主要工作為授權契約相關工作,舉凡擬約、簽訂、修約、談判等,皆由該組所職掌。本次實習最主要的任務,便是研究美國案例,觀察授權契約當中所產生的可能爭議,作為日後擬約的修正參考。
技轉中心王本耀主任提供其前往Franklin Pierce Law Center上課的一份與技術移轉相關的案例清單,其中有近幾年涉及國內科技大廠的判決,也有年代相對久遠但仍具參考價值的判例。其判決內容包含專利授權的多項重要議題,簡要整理如下:
(1) 確認之訴
1. Lear v. Adkins, 1969
2. MedImmune v. Genetech, 2007
3. SanDisk v. STMicroelectronics, 2007
4. Innovative Therapies v. Kinetic Concepts, 2010
(2) 提起侵權訴訟之權利轉讓
1. Vaupel KG v. MEI, 1991
2. Minco v. Combustion, 1996
(3) 權利耗盡
1. Mallinckrodt v. Medipart, 1992
2. Quanta Computers v. LG Elecs, 2008
3. TransCore v. ETC, 2009
(4) 授權金條款
1. Automatic Radio v. Hazeltine, 1950
2. Zenith Radio v. Hazeltine, 1969
3. Brulotte v. Thys, 1965
4. Aronson v. Quick Point Pencil, 1979
5. Kewanee Oil v. Bicron, 1974
(5) 專利權濫用
1. Standard Oil Company v. U.S., 1931
2. Morton Salt v. G. S. Suppiger, 1942
3. Bayer AG v. Housey, 2002
4. eBay INC. et al. v. Mercexchange, 2006
(6) 專利侵權訴訟之損害賠償計算
1. Georgia-Pacific v. Plywood, 1970
本人所負責的案例為(1)~(3),研究內容分為兩次簡報,聽眾主要為技轉中心的同仁。
(二)商標資料登錄
除了閱讀判決外,由於工研院內申請的商標逐年增加,因此,實習內容還包括整理商標系統,確認各單位於台灣、中國、美國、日本及歐盟的申請及獲證專利,其申請日、公告日、註冊日、權利期間起迄、商品或服務名稱等資料輸入無誤。
四、實習心得:
(一)技轉中心主任及組長的指導
技轉中心下分智權計畫組、智權服務組、智權國際業務組、智權法務組、智權推廣業務組、企劃組,共六組。智權法務組樊治齊組長,亦是智財所的學長,是實習期間的指導者。樊組長雖然行程忙碌,但在暑期兩次的案例簡報前,仍費心指導實習生,對於其所給予的簡報技巧建議以及點出的案例重點,讓我獲益良多。
(二)學長姐的照顧
工研院中除了樊治齊學長外,技轉中心單位中另有姿伶及聖群兩位學長姐,在暑期實習期間的問候及餐敘,讓第一次來新竹生活的我,備感溫暖,也讓我對於整個工研院的環境及附近的地理位置有更多的認識。
(三)案例閱讀的收獲
在短短地兩個月的時間裡,大量且密集地閱讀英文的美國判例,對於判決的理解能力有不少地增進。尤其是在閱讀的過程中,能夠發現許多專利授權過程實務上常遭遇的問題及作法,是另一個很大的收穫。
(四)技轉中心法務組環境氣氛
法務組的成員工作十分繁忙,常常加班,但同事之間氣氛融洽,並且英語口說的能力皆具有一定的水準,令人印象深刻。
(五)工研院資源豐富
工研院技轉中心於智財領域耕耘多年,經驗豐富,常受託參與國家政策、計畫,處於領導地位。院內常有演講、授課可參與,是一處能吸收資訊、培養能力的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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