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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實習動機
其實在三年多前,我就已經去過大陸一趟了,那時去的是內蒙古,和伊甸一起做探勘活動;三年多後的兩個月前,剛從大陸回來,這時去的是北京,和子萱一起去康信實習。很單純的,選擇去大陸實習就是想換個身分,換個時空去了解與體會大陸的改變與進展。當然,在大陸實習前有機會參與澳門歐洲研究學會的IP programme,對於澳門與香港的智慧財產現況有了一些了解,的確也讓我之後的實習時光多了不少特殊的議題研究,這也是當初選擇去北京實習沒想到的事。
「在碩一升碩二的暑假能有一趟旅行,去釐清未來的規劃,倒也是不錯的選擇」,這是當初選擇去北京實習的第二個考量的因素。由於大學主修法律與經濟,會跨到智財所來就是期望在跨領域的學習之後有不一樣的「什麼」,加上對於未來規劃的確認,以及大陸蓬勃發展的前景,便得出了選擇到康信去體驗大陸知識產權事務所法務部來做為這個暑假的目的地的結論。
二、實習單位介紹─康信法律業務部
(一)組織介紹
圖1 康信法律業務部組織結構圖(資料來源:作者自行整理繪製)
上圖是實習過程中經由觀察而畫出的部門組織結構圖,康信法律業務部主要的業務以商標與專利案件為主,並另外於去年底成立「康瑞律師事務所(合夥)」,看似有意圖將法律部門和去年商標部另外獨立成立的「康信華隆商標代理有限公司」有一樣的考量,除了有拓展業務與利潤的因素以外,可以更明顯看出康信逐漸在開始走專利、商標與法律各自獨立且集團化的經營,畢竟這三個部門的確是知識產權事務所主要的利潤中心。
在實習的兩個月觀察下,因為法律業務部是處理公司的專利與商標訴訟案件,所以最常合作的部門便有商標部、專利部以及GSP,會和前兩個合作的原因自然不用多說,而與後者的合作乃是在於GSP的部門特性。GSP其實很像業務單位,主要是負責去開拓與穩定客戶來源,所以在法律部為客戶從事維權、法律文件遞送與訴訟等行為時,GSP部門就會常常替客戶來關心案件的進度與發展,甚至連訴訟結束後,GSP還必須和客戶做「售後服務」與「滿意度調查」。
不過目前法律業務部也開始在為客戶做專利佈局與相關知識產權的梳理與規劃,或許可以考慮跟GSP部門在此部分上合作與開發,在一開始的時候就讓客戶發現與其他知識產權事務所的差異化,畢竟兩個月下來,還是發現國外公司對大陸市場的躍躍欲試並沒有反應到他們對於這市場遊戲規則的了解,看似是有發展空間的。
(二)部門特色
知識產權事務所的組成分子多是女遠多於男的情況,而法律部的組成分子則算是整個公司比較不一樣的風景,恰好是一比一。
在業務上,法律業務部和專利部與商標部相比,比較沒有絕限(也就是繳交期限)的壓力,這當然跟案件類型不同有很大的關係,光是商標與專利的申請就是個搶時限與撰寫申請書等的龐大工程,如果要形容的話,商標與專利部比較像是天天很緊繃的女孩;而法律業務部比較像是發條鬆緊程度拉鋸極大的男孩。在前者,因為時限的關係,每天都有趕不完的工與翻譯的資料等等;在後者,因為資料蒐集與司法機關等的審理時程雖然有可參照的行程,但往往會有技術上的問題,不過,在趕交件時的忙碌程度是可以與前只匹敵的。從平均來看,這幾個部門的忙碌程度是各有千秋。
法律部的氣氛與其他部門相比會相對輕鬆一些,有部分跟前述的部門時限壓力有關,另一部分是律師跟調查員因為案件的緣故得常常出差,最明顯的例子就是在實習期間曾出現過三組人馬出差去進行案件訴訟與口審的狀況,事後聽同事說整個法律部幾乎已到了空蕩蕩的地步便可略窺一二。雖然整個部門要湊齊不是件易事,但是還是訂下了兩個禮拜開一次部門例會的規定,一方面是討論目前遇到案件的狀況與客戶的需求,另一方面則是提供一個共同的時間將大家聚在一起討論工作上該如何配合的場合。
由於法律部的業務基本上橫跨商標與專利,在時間與成本的考量上,很常需要把文謅謅的判決文字翻成英文,甚至在專利的檢索時,得搜尋很多幾乎很少接觸的各國專利,此時真的是考驗英文功力的時候,當然專利與商標的檢索也要有一定的程度理解才能形式上勝任法律部工作;實質上,對於大陸法律制度的基本了解也是必須的。
三、實習工作內容介紹
法律業務部的案件主要以商標與專利案件為多,為了讓沒有技術背景的我能在新環境快速上手,所以陳鈞經理便安排我第一個月跟著專門處理商標案件的李昕律師學習;第二個月則是和主要負責專利案件的李尊霞律師學習。不僅只於此,其他律師們也會在埋首於卷宗中給我機會去學習不一樣的案件內容與類型,並且討論台灣與大陸不同法律制度與處理方式的議題。
工作內容非常多元,例如閱讀卷宗、翻譯文件與相關法律文件的撰寫
商標異議書、敬告書等,參與專利代理人培訓及商標案例講座,參與、協助口審,參與部門例會,案例分享交流會,以及偶爾到一中院領取判決書與至北京市國信公證處公證等等。以下主要以分享參與、協助口審以及案例分享交流會的內容為主:
(一)參與、協助口審
中國專利局專利複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專利複審委)是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直屬的事業單位,其中其主要任務之一便是對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及積體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撤銷案件進行審查[1],而在實習的將近尾聲的過程中,圖2口頭審查(以下簡稱口審)的部分幾乎是我的重心,這個制度很像是台灣的專利舉發制度[2]。由於專利權一旦被合議組認定無效後,雖然有對應的司法程序以供救濟,然而,專利權人的專利權將暴露於不穩定的風險中。
專利複審委在口審前會先進行書面審查,此時必須提供相對應的資料證明客戶的專利有專利權,舉在實習結束前充分參與的SATA案為例,我必須找出系爭產品的慣常設計、全球主要競爭者的相關產品設計以及SATA全球專利的資料,這必須花費相當大的心力與時間來進行資料的搜尋與確認,並對照SATA給予的實物讓律師來進行口審前的沙盤推演。我也很幸運的能參與每次律師們和客戶的討論會議,看見律師們敏捷與迅速的歸納出許多腹案與主要陳述重點,更顯律師行業的「客戶導向」以及快速反應與掌握重點的特色,當然如何將大陸的法律制度與本案可能發生的風險讓客戶了解並藉此下指示也是律師很重要的工作之一。
(二)案例分享交流會
主要是就實習兩個月的心得和工作同仁報告的一個場合,我主要是以實習過程的所見所聞與和李昕律師討論過的案件為簡報內容,並以「立體商品平面設計圖所涉及的著作權問題」為題來進行分享。我覺得這是一個還不錯的交流機會,一方面是訓練自己和同事做簡報的膽量,另一方面就是思考台灣與大陸對於案件想法的異同。尤其是透過這樣的學習與分享,除了能協助自己檢視過去兩個月的訓練成果外,還能從現在的角度去看與反思當時提出問題的分析方式是否到位與恰當與否,對我而言是一種體會逐漸轉變與成長的過程。
四、實習心得
(一)對內‧公司篇
1. 規模的急速擴大
還記得去年映如對於康信的員工數的介紹約為200多人,到我實習期滿時,康信的員工數已增加到約300人,可見康信公司規模有在急速擴大的趨勢,當然也和整體大陸對於知識產權關注的殷切程度有關,不過員工流動率也相當高,猜想是與公司對於人才培訓的積極與工作業務量極大有很大關係。然而,誠如前述,康信正在朝向集團化、事業部化的組織結構改變。 此外,在業務上,康信需要相當多的案量來支持極速擴大的規模,因此公司也開始招聘更多的實習生,一同來把每月康信所處理的案件量推向的高峰。
2. 非常強調效率與成本控制
得在康信微博上分享過一則故事,大意就是有競爭對手問余剛先生關於康信申請文件的質量問題,余剛先生認為如果客戶不抱怨,就表示有達到客戶的需求,搶申請時效與質量的要求是種權衡,算是康信非常強調效率態度的體現。加上公司的規模越發龐大,營運成本也在逐漸增加中,因此公司做了很多成本控制的策略來為公司節流,如果是這樣,我想公司在大量接案與將公司的利潤核心成立獨立的事務所與公司則是一種開源吧!只是有時候就在想如果在設備上也做為節流的標的的話,康信最重視的效率是否會大打折扣?!比如說專利申請部電腦曾經嚴重當機導致員工必須加班來趕上延遲的申請進度,以及全公司少數的彩色影印機很常卡紙的情形,都有可能是偶爾拖累效率的原因之一。
3. 強大的模板系統與IT系統
表單的填寫在知識產權事務所是很常見的任務,但是不是每一份表格都有重新寫的必要真的是要依個案判斷與見仁見智,但大部分的時間有模板還真的省了不少的時間,我想這也是另一種效率的提升方法。另外,公司的內外網是分的相當清楚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保護公司機密與客戶資料,如今公司更開始採用雲端運算來讓同仁能在一台電腦上進行內外網切換,的確少了很多奔波與等候的時間,然而就我的觀察,雲端運算能分享的帳號仍然有限,同事間依然要花時間討論使用分配的問題,以及未到被分配時間而及時需要使用外網的不便。
4.藉由拓展與員工旅遊來灌輸公司經營理念
康信主要的人才培育組織有康信智園與人力資源部,前者是負責公司員工培訓與教育的單位,比較偏向靜態的培訓;後者則是為公司組織員工旅遊與拓展等屬於動態性的培訓組織。康信很重視員工的專業知識培養與對於相關領域案件處理現況該如何因應等的教育,因此每周除了專利代理人培訓課程外,還有商標案例講座與專利說明書撰寫等等的課程,只要行有餘力,都能在上班時就汲取到相關領域的最新發展與知識。另外,由於公司很重視同仁對於公司經營理念的認同與了解,因此會在大概每年七月初進行員工旅遊以及今年的十月進行拓展,
,藉由近三天兩夜或是兩天一夜的活動來組織與團結同仁的向心力與灌輸公司的經營理念等等,也是希望同仁能在辦公室以外的環境多彼此認識,增加交流。值得一提的是,因為宋先生的邀請,我和子萱幸運的參與七月初的大連員工旅遊,對於初來乍到的我們相當有幫助,除了感覺很像是公司的一份子外,也是個和同事們能相熟與認識的機會。
(二)對外‧大陸篇
在兩個月的北京實習過程中,對於大陸的知識產權現況有了以下的認識:
1.港澳台與大陸判決執行的問題
由於港澳台對於大陸的特殊性,並各自有一套司法運作系統,此時會有所謂如何執行判決的疑問,就我這半年來的觀察,目前還是屬於比較各自為政的情形,的確在需要於兩岸四地從事商業活動的公司產生不少的訴訟成本。
2.大陸法制的人為影響性
華人社會的確是相當講求人情世故的環境,因此可以看見每當有案件要進行訴訟或是需要送至相關審查機構進行審理時,在相關場合與階段都會先有個「打招呼」的動作以及了解該法官對於本案的態度等等的習慣。我不是很清楚這樣的事先知會是否絕對會提升勝訴或是取得比較偏向客戶需求的結果,平心而論,我也不是很清楚台灣的律師事務所會不會也做同樣的事情,但是可以肯定的是這對於從大學開始學習的法律公正性與法官的超然性是有一定程度的改觀的。
3.大陸的發展性
平常在報章雜誌上與課堂上,都聽過與看過不少大陸崛起與超越的故事與事實,然而沒有實地走一遭還真的不會理解那些文字與對話中的內涵。不僅只是對知識產權的維護,大陸的十二五計畫、公共建設與經濟發展等等都在逐漸堆疊中,若是能趁年輕時多到大陸走走闖闖,倒是對於臨事的反應與抗壓性都能有正向的獲益。
五、建議
或許每個人實習的目的都不一樣,然就前述,我的目的主要是來確認我以後對於在知識產權事務所工作的想法,所以我幾乎是從一個工作的角度來審視這兩個月的實習過程,所以建議也是從這樣的出發點而來,很相對的根據我的需求來反映。
(一)師生比與其衍伸的問題
兩個月的觀察與討論,我發現康信除了在擴大規模的同時,也開始收了很多的實習生,這兩個月中,光法律部就有包括我共四位實習生,對應主要帶領實習生的律師,「師生比」剛好就是一比一,但每位律師的案件量與忙碌程度都不全然相同,就跟整體法律部工作緊張程度的高度起伏很像,有時也會遇到共同承辦的案件,再加上暑假很容易遇到國外客戶放假的時候,案件量會相對比平常少,此時就很容易發生人力閒置的問題。這與有沒有主動去爭取工作的態度沒有絕對關係,而是本來這行業的環境就是如此,當工作一忙又繁複時,實習生就得想辦法去尋找其他工作來做;另外一點則是跟辦公位置有關,越是後來的實習生就會越遠離工作空間,也比較難以看見與體會工作的全面。
同樣的,同一個案件或是相關案件會被割裂成很多不同的部分給不同實習生做,這樣的情形多發生在共同承辦案件的情況下,對於學習上而言,就比較不容易看見整個案件的全貌,容易淪於單項式的學習。尤其在經過協助SATA口審與蒐集施華洛世奇案件的相關資料之後,我對於這樣的情形有了更深的體會,如果能從一開始就參與案件,對於學習效率與學習成果來看,都是會比較好的,而且這樣的機會只有在實習才碰得到,算是實習特有的經驗,若能在實習期間跟過一兩個案子,對於往後從事相關工作絕對有所助益。對我而言,雖然兩個月來累積不少經驗,但在協助SATA案以及施華洛世奇案的過程中,對於很多環節仍舊是發出了很多「原來如此!」的理解,原來就是從整體跟個別來看案子的差異罷了。
(二)工作內容的規劃
其實很感謝陳鈞經理一開始讓我先從商標案件開始學起,不過我覺得其實不用這麼直截了當的分每個月的學習內容,可能是因為我是想從中多了解在知識產權事務所上班的臨場感,所以會希望工作的分量能再多一些。當然先從商標案件開始的好處是可以在做中學,學習與調適如何在不同的地方與環境下工作,並了解部門內部的工作氣氛、部門間的合作關係和增加同事間互相交流的機會。
工作內容的規劃與實習生和師父的溝通有極大的關係,有的時候可能實習生會衝太快,需要師父在旁給予建議與煞車,但這就是一種互相了解的過程,所以之後開始做專利案件時,我便同時參與專利與商標的案件的處理,但如果可以,其實我還滿希望能在商標與專利案件工作交替的時候就能兩邊的案子都能參與,一來是對於商標案件已有基本的了解,可以慢慢加入專利的案件參與;另一方面是能增加學習的機會,畢竟我沒有什麼技術背景,可以先從相關文書的撰寫來開始接觸,再來調整比例,如此也可以多增加一些臨場感。
後來想想是不是應該在工作開始上手後就將和師父討論的目標表列出來,但再多想了一下,其實大家都很關心實習生的預期是不是有被滿足,所以需不需要表列出來,就看之後到康信實習學弟妹的需求嘍!不過說實話,在北京工作的兩個月我明顯發現在職場上,計畫遠趕不上變化的實際。
六、致謝(代結論)
說從六月開始到現在,似乎這近半年的時光,我的生活都和大陸有相當大的連結,不管從生活、文化、學術甚至到工作上等等,都或多或少有了深淺不一的體會。在回顧過去時,或許重要的是過程而不是結果,不過結果與過程對我都無比重要,當兩者都是正向時,它的確會帶來加乘效果的!
我不會說要謝的人太多就謝天吧,因為到現在和每個人的互動我都記得清清楚楚……。光是法律部的十幾位同仁就是在工作時很強大的一群後盾,假日組織的活動也是令人期待下一次的參與;GSP國內部的同仁也很熱情的和我分享下班後的休閒活動;一開始就有幸參與的員工旅遊,讓我到現在還記得中興組同事們在硬臥的歡笑聲;人力資源部與康信智園在實習的過程中給予的協助讓這一趟的學習加值不少。
在生活方面,很謝謝有李佩珍女士、宋予良先生、黃向城先生以及子萱,讓我能很安心又充實的度過在北方的兩個月;在工作方面,也謝謝王志勇律師、吳貴明老師、李昕女士、李尊霞女士、吳佩珍女士以及張瑩女士等人的包容與指導,讓我學習到了做知識產權業務時容易忽略的枝微末節。當然更要謝謝促成這樣實習機會的智財所、馮老師與余剛先生,因為有這樣的機緣而生的機會,除了讓我大開眼界外,也開始對我的想法與未來規劃有了不一樣的想像!
[1] 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專利複審委員會的主要職能,專利複審委官網,http://www.sipo-reexam.gov.cn/zwgk/bmgk/fswjj/(最後瀏覽日:2011/10/31)。
[2] 藉由第三人協助專利專責機關就公告的專利案再予審查,使專利之核准更能臻於正確無誤。參見智慧財產局網頁「第五篇舉發及依職權審查」http://www.tipo.gov.tw/ch/Download_DownloadPage.aspx?path=1629&Language=1&UID=21&ClsID=42&ClsTwoID=89&ClsThreeID=0(最後瀏覽日:2011/10/31)。
[3]專利複審委無效宣告程序流程圖,專利複審委官網,http://www.sipo-reexam.gov.cn/fwdh/wxaj/(最後瀏覽日:2011/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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